洛杉磯大暴動的事件影響
其中牽連許多違法行為,包括搶劫和縱火。這場暴動持續了四天(4月29日-5月2日)並透過媒體震撼了整個世界。在這期間***有53人死亡,財產損失約8~10億美元。大約有600起縱火,以及大約1萬人被逮捕。
除了洛杉磯市警察局(LAPD)之外,大約1萬名加州國民警衛隊和數千名美國陸軍和海軍陸戰隊也被部署用來鎮壓這些群眾。壹些美國城市被這場暴動影響,也發生了小規模的暴動,例如拉斯維加斯、舊金山、紐約、西雅圖、芝加哥和菲尼克斯等。
被逮捕的人中,約42%為非洲裔、44%為拉丁裔,9%為白人,其他2%。這個數字和這些地區洛杉磯的人口組成是相稱的,雖然和全洛杉磯的人口組成不相稱。雖然其他族裔的商店也有被破壞,但韓國裔所擁有的商店似乎被針對性的破壞;約有2280間韓國裔的商店遭到掠奪、縱火和破壞,財務損失約4億美元。
死亡的53人中,35人死於槍殺,其中8人被執法單位射殺、2人被國民警衛隊射殺。6人死於火災。2人被棍棒打死。2人被刀子刺死。6人死於交通事故。1人被勒死。按族裔分:25人為非洲裔,16人為拉丁裔,8人為(非拉丁裔)白人,2人為亞洲人,阿爾及利亞人、印度人和中東人各1人。48名為男性,5名為女性。
事後,四名涉案員警被聯邦法院以違反民權被審判,陪審團包括兩名非裔。其中兩名警察被裁定有罪,判處30個月監禁。 羅德尼·金後來控告洛杉磯市,最後獲得了380萬美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