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僅有尿不濕”女嬰疑被親媽從5樓扔下,女嬰現狀如何了
12月7日,石家莊“4個月大女嬰被母親從5樓扔下”壹事引發關註,據了解,女嬰母親疑似患有精神疾病。而女嬰父親則拒絕讓孩子在醫院接受治療,稱帶回家靜養即可。目前,河北省婦聯已啟動救助程序。5日,在石家莊市救助站工作人員陪同下,女嬰被送到到河北省兒童醫院進行檢查,經查,女嬰顱內出血、肺部損傷。因其父親拒絕進壹步檢查,簽署了《放棄治療協議書》已回家。石家莊市救助站工作人員稱已提供尿不濕、奶粉等用品。4月女嬰被母親從5樓扔下追蹤:父親拒絕住院留觀 省婦聯啟動救助程序。
作為媽媽,能做出這樣的事心理壓力恐怕不小。我也是昨晚上和老公吵架差點把四個月寶寶扔下去。感覺壹絲後悔都沒有。當時精神都崩潰了。這樣的父母應該被抓起來,剝奪養孩子權力,中國的父母不知道孩子不屬於他們,孩子屬於自己屬於國家,壹旦受到傷害國家需要出錢來保護,這樣父母就有意識不會隨便打孩子罵孩子,假如對孩子做有傷害的事情是犯法需要坐牢,剝奪永久監護權,希望我們國家出臺法律保護兒童。
既然不喜歡孩子,可以選擇不生,尤其還有壹個精神有病的妻子,可是既然選擇生養,就要承擔起把孩子帶到這個世界的責任和義務,生而不養,見死不救,這哪裏是壹個父親的作為,連做人都不配。
成年人情緒波動最直接的受害者是孩子,這可憐的嬰兒來到這個世界才四個多月,承受了各種苦難,連最起碼的善待都得不到。我國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精神病患者不允許結婚生育,但從人道主義出發,有精神病的人,千萬別生孩子,因為壹旦爆發,不僅對社會不利,對孩子也是災難。
為了保護未成年兒童的人身權益,我國也應該效仿國外壹些國家做法,如果發現兒童遭受侵害,應立刻剝奪其監護權,交由特定機構保護,防止殘害兒童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