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縱火案”壹審如何宣判?
今天(2月9日)上午9點30分,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第二法庭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壹案,以放火罪判處被告人莫煥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壹萬元。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22日淩晨5點左右,保姆莫煥晶使用打火機點燃雇主林生斌家客廳內書籍,導致杭州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發生火災,造成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貞及其3個孩子死亡。
2017年12月21日,此案第壹次開庭,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壹案。庭審中,被告人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不服從法庭指揮,擅自退庭,拒絕繼續為莫煥晶辯護。
2018年2月1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被告人莫煥晶提起公訴,該案再次開庭。
2月3日晚,廣州市司法局發布了杭州保姆縱火案原辯護律師的情況通報。通報顯示,鑒於黨琳山律師有認錯表現,配合行政處罰工作,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黨琳山律師停止執業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在庭審中,莫煥晶的辯護律師王曉輝以及徐曉明以莫煥晶不是有意造成傷亡,及她有想救火的行為,為莫煥晶辯護,並在庭上要求追究物業及杭州消防處置不利的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正在法庭出示第4組證人證言時,林生斌聽到參與救援醫治人員講到小兒子在搶救過程中,壹開始心電圖是條直線,五分鐘後,開始有了波動。林生斌將手邊的茶杯砸向莫煥晶,砸到法警的臉上。林生斌因此被帶離法庭。
晚上11點47分,林生斌在微博發布道歉,稱“自己沒有控制住情緒,違反了法庭的紀律,非常後悔”。
2月6日晚,林生斌收到法庭通知,此案將於今天(2月9日)9點30分在2號法庭公開宣判,他稱:“希望杭州中院嚴懲兇手,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