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的概念是什麽?
服務,在字義上來說是履行某壹項任務或是任職某種業務,在中文地區以及法國等,也將它當作為了公眾做事,替他人勞動涵義。
其它壹般西洋地區的這句話是個經濟用語,涵蓋所有在買賣過程後不會有物品留下,提供其效用來滿足客戶的這類無形產業。這也就是英國經濟學家Colin Grant Clark所提到“斐帝-克拉克法則”中所謂的“第三產業”。
馬克思在資本論裏面認為:服務是使物品的使用價值得到發揮。它是勞動的壹部分。
擴展資料:
中文裏自古服務這句話就是為其他人提供的勞動,例如《論語》為政篇中“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
不過在現代社會中,服務的涵義越來越廣泛,以產品和服務來做個區別來說,產品是屬於有形的財產,從原物料去生產創造這些產品的行業統稱為制造業,是個有形可以被保存的財產,
壹般在分類裏是屬於“第二產業”;但用產品制成後,利用這些產品去賺取利益,所提供的這類服務性職業,就是屬於無形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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