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黑罐和紅罐區別
就只是外觀區別。
2000年,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署合同,約定其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5月3日。此後,雙方簽署了兩份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時限延長。但由於加多寶賄賂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300余萬港元,又續簽10年。2011年12月,雙方正式對簿公堂,在380多天後,仲裁結果才最終宣布。
價值1080億元的“王老吉”商標合同爭議案,隨著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7月13日終審判決書,駁回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於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這意味著持續達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大結局,廣藥集團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經營權。王老吉商標租賃早已逾期,廣藥集團收回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