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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和物業,到底誰才是“真正”的主人?

業主和物業,真正的主人當然是業主。我們從字面上就很容易理解這個問題,業主,業就是物業的業,主就是主人的主。業主擁有房子的絕對的支配權和房產權,當然業主才是房子真正的主人,物業只是業主的管家,幫助業主管理壹些具體的事情,他們根本就沒有權利去決定房子的事情。

1、業主是房子的真正主人

如果沒有業主,那麽物業也就不復存在了。物業真正的價值和意義就是幫業主管理房子的具體事宜的。他們沒有權利決定房子的任何問題,說白了,物業就是業主的高級管家。物業由業主們為他們投票,選擇他們的去與留,業主是物業公司的金主。如果業主不交納管理費用,那麽物業公司就難以支撐下去,因此,物業公司要給業主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項目,把業主當成上帝,只有上帝滿意了,物業公司才能有存在下去的價值。因此,在物業公司和業主的關系上,壹個是被服務的,壹個是服務的,很顯然業主就是房子的主人。

2、誰買的這個房子,誰就是房子的主人

物業只是管理的,並沒有掏錢去買房子,所以他們根本就不是房子的主人。業主花錢買了這個房子,所以他就是房子的主人,具有對房子的支配權。交錢買房子,拿到鑰匙的那個人就是業主。有了業主買房子才有了後續的物業公司進駐,對小區進行管理這些事情。業主和物業公司應該是可以和諧***處的,因為二者之間並不發生什麽沖突,所以二者的利益是在同壹個戰線上的。

很多小區的建設更加優質,更加人性化,只有這樣的物業公司才能夠生存下來。物業公司管理的好多,為業主辦實事,只有這樣,業主才能夠信任物業公司,對於物業公司所繳納的各種費用才可以正常的維持運轉。這樣說來,二者之間應該是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