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輪低速電動車有哪些
低速電動四輪車並非以傳統轎車為原型,而是多以高爾夫球車等為原型發展而來。由於目前國內還沒有出臺這類車型的標準,因此國內生產廠家們大都參考歐盟、日本等國的標準設計,即同時滿足車身尺寸小、車身重量輕、最高時速低等條件。
四輪低速電動車可分為以下幾類:
1、高爾夫車及改裝車。用於高爾夫球場、公司倉庫搬運貨物、建築工地、家庭使用。
2、觀光車、老爺車。譬如用於車速20~30km旅遊觀光、住宅小區保安巡邏等場所使用,全國低速電動車約有200多家企業生產,年產約1萬輛。
3、打獵車、越野車。由於電動車具有低速大扭矩的特點,爬坡能力比內燃機汽車更強。年產1萬輛左右。
4、特種車。如高空作業車、城市掃地車、垃圾車等。年產1萬輛,國內已經開始使用。
5、警用巡邏車,年產1萬輛左右。
6、簡易客車。車速在40km/h,6~20個座位,產量不多,主要集中在山東省小城鎮。
7、微型電動轎車。多數為私人購買,用於出租、客運、私家車等。車速在50~60km/h,2009國內銷售8000多輛,出口2000多輛。
二、低速電動車存在哪些問題
1、低速電動車沒有很好的解決環保問題。雖然國家大力提倡動力鋰電池作為電動車的動力來源,但是由於其價格相對較高,許多廠家為了獲取更高的利潤,多數采用鉛蓄電池作為動力,鉛蓄電池的使用周期約為2-3年,更新換代周期較短,廢棄的鉛蓄電池回收利用成本較高,還會產生鉛、硫等汙染物。
2、質量不能得到保證。國家對於低速電動車還沒有很好的管理辦法,無論大小企業都沒有形成嚴格有效的把關流程,所以許多電動汽車質量都不能保證,整車電路有磨損或者有水時都有可能短路造成自燃,威脅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3、影響交通秩序。低速電動車市場主要集中在鄉鎮、縣城,使用者多是老年人,沒有駕駛證,並且多數使用者對交通規則並不是很清楚,駕駛低速電動車時常常橫沖直撞,嚴重影響了交通秩序。
4、行駛裏程有限,充電不方便。低速電動車以電力作為動力,行駛裏程壹般較短,現階段我國並沒有建立足夠的充電設施,壹旦電力耗盡,電動車將無法繼續行駛,給人們生活帶來諸多不便。
5、很多低速電動車根本沒有電池管理系統,因此在車輛使用過程中,電池並沒有得到過充、過放保護,從而出現電池起火等事故。使用者把低速電動車當成“加了棚子”的電動自行車,在充電及使用時過於隨意,缺乏必要保養。
雖然低速電動車市場存在很多問題,但是它畢竟是新能源經濟形勢下國家所提倡的壹種代步工具,國家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降低鋰電池成本,使得動力電車真正符合節能環保型經濟的發展要求,同時要完善政策法規,加強對電動車市場的監管,形成壹套有效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