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的部門文化
拜“關二哥”壹直是香港警察的傳統.香港警察拜“關二哥”,寄托了扶正除邪和精誠團結的職業理想.人員在警署內供奉關帝君的習俗,始於1931年。當時油麻地警署刑事偵緝部的刑事偵緝總警長黎兆在雜差房內供奉關帝君位,以示忠於職守,祈求庇祐,得以順利破案,維持治安時能勇武表現。自此,其他警署的刑事偵緝部相繼仿效,使到這個民間信仰帶進警隊,英國、印度籍等外籍警員亦會入鄉隨俗,與其他同僚向關帝燒香,以示團結壹致。除上述原因外,若有警員將快升級、或已升級、調動以及節日時期,皆會進行供奉儀式 。
港英時期,警隊記者會常以供奉關帝的神桌作為背景。時至今天,大部分警署仍然供奉關帝,警隊高層有意淡化此種活動。 警隊護送組(ForceEscortGroup,FEG)成立於1986年4月,隸屬於香港警務處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由行動處處長直接指揮。警隊護送組的主要任務為護送,包括國家元首、重要人物、重要人物靈柩、國寶以及危險性物質等,為警務處最前線的接待角色之壹,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至中華人民***和國政府對被護送人士的重視及看顧。此外,警隊護送組亦都負責押解高危險性犯人、爆炸品、武器及彈藥、貴重財物、遺體及靈柩等任務。於2010年,警隊護送組***出動1,636日次,執行117次的調派行動
香港警察的FEG香港警隊交通部的警隊護送組(Force Escort Group,簡稱FEG),專門負責護送各國政要及皇室人員,包括為在香港訪問的國家政要、總統等的座駕領航開路,之前更要做足工夫為各位大人物出入香港策劃路線,責任非常重大。護送組隊員每壹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每壹次護送行動常保持130至160的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和“箭形”陣式行駛。
所有護送組隊員都是從交通部挑選出來,每壹位都是摩托車精英,擁有壹流的駕駛技術,由於每壹次護送行動都講求速度及隊形,車速要保持高速(市區中會視乎情況減慢),以盡量縮短封路時間,減少對市民的影響。此外,更要互相配合,確保車與車之間相距壹米,以保持“箭形”行駛。
其實FEG的工作性質和警隊中其他的壹些部門(像PNC警察談判小組)壹樣,在沒有任務的時候都會在原來任職的部門工作,在接到任務後在履行其特別部門的職務,不過在接到任務後,要馬上履行特別職務,要以特別職務為主,例如:壹名EU隊員加入了PNC,不過在他巡更時收到PNC任務,這時候他要馬上履行PNC的任務,將手上的工作交給其他EU同僚。而FEG和PNC壹樣,都不會因為加入FEG或PNC而升職加薪(絕對不會像加入“SDU特別任務連”或“ASU機場特警隊”即可升職又可加薪),僅僅是壹項特別的工作。不過還是有很多人在每年的PNC和FEG招募中踴躍參加,因為參加這種特別的工作可以記在記錄中,對以後的升職(這裏指的是正常的升職)會有所幫助。
他們的BMW RT850電單車在平時也作為巡邏車使用。RT850在全世界都被警察和其他部門廣泛使用
在香港,除了警務處的交通部用其作為巡邏車外,在香港消防處亦用此車作為救護電單車和輕型滅火電單車。 香港警察隊有160余年的長久歷史,由1842年英國人占據到1997年回歸後,普通市民對“警察”有很多俗稱,另外在“警隊”內使用的“行語”,亦有“警察”長久以來的“敵人”---犯罪份子以及黑社會人物的次文化,特別在進行犯罪活動時對於“警察”更是有“暗語”,以下是壹些次文化“產品”的羅列:
“皇氣”- 對警察壹般通俗稱呼,來自回歸前香港警察的「皇家香港警察隊」的“皇家”稱號。
“阿sir”- 對警察壹般通俗稱呼,是以前英國人管治留下對長官、教師的專稱。
“花腰”或花腰仔”- 香港60年代之前的另壹個俗稱,本是對警察很古老的稱呼,源自有清壹代的廣東三合會的術語,因為以前官衙的衙差腰上是束縛壹條顏色布帶。
“差人”- 這是中國對官衙的衙差壹個很古老的稱呼。
“差佬”- 這是廣東話對“警察”的壹個俗稱,含有貶意,如從事駕駛的士的叫“的士佬”、做廚師的叫“廚房佬”等。
“差婆”- 同上,是對女警警察的俗稱。
“衰人”- 老壹輩犯罪份子,最常見的是“打荷包友”(扒手)對警察的汙蔑稱號,“衰”是他們對被拘捕的“背語”。
“烏龜”- 上世紀80年代以來青少年黑社會對軍裝警察的汙蔑稱呼,因為著裝警察是戴大蓋帽,看似烏龜的殼。他們對香港海關的執法人員亦汙蔑稱做“海狗”。
“黑腳”- 上世紀80年代以前,黑社會對軍裝警察的汙蔑稱呼,因為員佐級人員的著裝警察以前是在小腿戴上壹對的黑色帆布“腳綁”,所以稱為“黑腳”,廿年前香港警察取消“腳綁”後,這個名稱已經淘汰。
“臥底”亦稱做“二五仔”,“反骨仔”,“針”派遣臥底叫做“落針”:是長期潛入犯罪團夥內部的警察的別稱,這是為協助破獲棘手案件或大案而設置的特殊警察。香港警隊大約有80多名“臥底”潛伏在各類犯罪集團內部,做“臥底”的警員必須出於自願,不能是獨生子,祖宗三代必須清白;“臥底”壹般在社會或學員警中招募,面孔必須陌生,“臥底”有多項特殊權利,可以“假戲真做”,功成身退後升級快。
“線人”:是香港警察獲取情報的來源之壹。做“線人”的有兩種人,壹種是自願者,這類人壹般都與犯罪集團有關系;另壹種人是被招募的罪犯,戴罪立功。當然 “線人”與警察壹般是買賣關系,香港警方每年這種費用高達五億港元。所以在香港有靠做“線人”發家致富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