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和不動產權證的區別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
1、不動產證是包含房產證的,房產證只是不動產證的其中壹種證,也就是說不動產證的範圍比房產證的範圍廣;
2、不動產證包括房產證、土地證、林地證的絕大多數內容,而房產證是包括房屋所有權人、***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的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和國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和國不動產權證書》。在不動產權證書裏面還有壹個二維碼,市民通過手機掃描後即可了解相關信息,同時還有防偽功能;
2、監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註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壹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