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股的企業性質
公告日期 2006-02-14
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名稱: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股票簡稱:哈高科
股票代碼:600095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建設開發總公司
住 所: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高科技開發區10號樓
通訊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高科技開發區10號樓
聯系電話:0451-82322802
股份變動性質:減少
簽署日期:2006年2月13日
特 別 提 示
壹、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披露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編寫本報告。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
三、依據《證券法》、《披露辦法》的規定,本持股變動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及其控制人、關聯方、壹致行動人所持有、控制的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變動報告書提交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轉讓尚須國資委批準。
五、本次股份轉讓由於涉及要約收購豁免事宜,受讓方新湖控股需上報證監會獲得要約收購豁免申請的批準後方可實施。
六、本次股東持股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沒有委托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中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作任何解釋或者說明。
第壹節 釋 義
本報告書中,除本文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公司:指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建設開發總公司;
新湖控股:指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哈高科:指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國資委: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本次股份轉讓:指本公司將所持有的12.25%哈高科國有法人股轉讓給新湖控股之行為;
本報告、本報告書:指《哈爾濱高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持股變動報告書》;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萬元。
第二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壹、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建設開發總公司 ;
法定代表人:劉勇棋;
註冊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高科技開發區10號樓;
註冊資本:8000萬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碼:2301091110069(1-1);
企業法人組織機構代碼:12704773-8;
企業類型:國有獨資企業;
經濟性質:國有;
成立日期:1991年10月10日;
經營期限:2001年3月16日至2005年3月15日;
經營範圍:依據資質證書核定的項目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室內裝飾、購銷建材、裝飾材料等;
主管單位: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通訊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嵩山路高科技開發區10號樓;
郵政編碼:150090;
聯系電話:0451-82322802;
傳 真:0451-82322823。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法定代表人情況
本公司系1991年設立的國有獨資企業,未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公司設總經理壹人,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基本情況如下:
姓名 身份證號 國籍 長期居住地 其它國家和地 職務 兼職
區的居留權 情況
哈爾濱市道
劉勇棋 230104530617141 中國 外區靖宇街 無 總經理 無
70號
三、截止本收購報告書簽署之日,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情況
截止本收購報告書簽署之日,本公司無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發行在外的股份的情況。
第三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變動情況
壹、本次持股變動情況
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前,本公司持有哈高科國有法人股32,052,149股,占哈高科股本總額的12.25%。2006年2月13日,本公司與新湖控股簽署了股份轉讓合同,將本公司持有的占哈高科總股本的12.25%的32,052,149股國有法人股全部轉讓給新湖控股,轉讓完成後股份性質變更為社會法人股。
本次股份轉讓結束後,本公司不再持有哈高科的股份。
二、本次股份轉讓合同的主要內容
(壹)合同當事人:本公司為出讓方,新湖控股為受讓方 ;
(二)轉讓股份的數量:32,052,149股;
(三)轉讓股份占哈高科總股本的比例:12.25%;
(四)轉讓股份性質及性質變動情況:本公司轉讓的股份的性質為國有法人股,本次收購完成後,轉為社會法人股;
(五)轉讓價款:轉讓股份的每股轉讓價格為人民幣2.55元,轉讓股份的轉讓價款總額為人民幣81,732,980元
(六)股份轉讓的對價:現金
(七)合同簽訂時間:2006年2月13日
(八)合同生效時間及條件:本次股份轉讓合同的生效日為合同所約定的生效條件全部實現之日。合同所約定的生效條件包括:
1、本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了雙方的公章;
2、國資委批準了本次股份轉讓;
3、證監會批準新湖控股豁免要約收購的申請。
(九)本合同不存在特別條款
三、本次股份轉讓附加特殊條件、補充協議及其他安排
本次股份轉讓未附加特殊條件、不存在補充協議。本公司與受讓方新湖控股之間就股份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批準部門
本次股份轉讓尚須國資委批準、證監會批準新湖控股豁免要約收購申請後方可履行。
五、本次股份轉讓前,本公司持有哈高科12.25%的股份,為第二大股東。本次股份轉讓後,本公司不再持有哈高科的股份。
六、在本次股份轉讓前,本公司已對新湖控股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受讓意圖進行了調查和了解,情況如下:
(壹)新湖控股的主體資格
註冊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田家橋2號
註冊資本:66,000萬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碼:3300001007320
企業代碼證號碼:72362683-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經濟性質:民營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開發;建築材料、金屬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不含危險品)、百貨、辦公自動化設備的銷售;經濟信息咨詢(不含證券、期貨)
營業期限:長期
稅務登記證號碼:國稅浙字3301657223626832號
浙地稅字330165723626832號
控股股東:黃偉
通訊地址:杭州市體育場路田家橋2號
聯系電話:0571-85173491
傳真:0571-85173483
郵政編碼:310004
(二)公司資產狀況
截止2005年12月31日,新湖控股總資產為1,444,381,497.35元,凈資產為736,487,664.52元。
(三)公司資信狀況
新湖控股成立於2000年10月31日,至本報告上報之日,沒有受過行政處罰、刑事處罰,沒有涉及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四)受讓意圖
國家推行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哈高科按照黑龍江省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工作小組關於推進全省上市公司開展股權分置改革要求,需要近期內開展股權分置改革。房屋公司為了支持新湖控股推進哈高科股權分置改革,願意在哈高科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同時將其持有的哈高科國有法人股32,052,149股出讓給新湖控股。
七、截止2006年2月13日,本公司不存在未清償對哈高科的債務及哈高科為房屋公司提供擔保的情形。
八、權利限制情況
本公司持有的哈高科本次轉讓的32,052,149股不存在質押、凍結等瑕疵,不存在權屬爭議。
第四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掛牌交易股份的情況
在提交本報告之日前六個月內本公司無買賣哈高科掛牌交易股份的行為。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本報告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持股變動的有關信息做了如實披露,不存在其他應當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義務人法定代表人聲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機構)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哈爾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房屋建設開發總公司
法定代表人:劉勇棋
2006年2月13日
第六節 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營業執照
2、《股份轉讓合同》
前述備查文件備置於:哈高科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哈爾濱開發區迎路集中區天平路2號
聯系人:王江風 聯系電話:0451-84348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