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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醫大的命案破了,兇手就住在附近,他有可能也是南大碎屍案的兇手嗎?

顯然南醫大案和南大案的真兇不是同壹個人。因為南醫大案為單人作案,而南大案為家庭成員作案原因如下:

1、拋屍時間。南大案兇犯1月19淩晨第壹次拋屍,而1月20日淩晨同時拋屍兩處,兩處相距5KM,那天恰好大雪紛飛,壹人無法同時完成兩處拋屍;

2、拋屍手法。南大案兇犯第壹次和第三次拋屍顯然經過精心謀劃,都是著眼於擾亂偵察方向,手法老道。而與第三次水佐崗同時實施的第二次南大校園拋屍明顯過於慌亂而不管不顧,掛在天津路校門口欄桿上,扔在南醫院小門口,而藏於樹洞又暴露了拋屍人的惡作劇和低齡化特質;

3、分工合作。南大案兇犯中要具備把謹慎內向的刁壹步步引入室內的能力和外在,這個男性年齡28-38歲之間,又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切骨片肉千片的能力和經驗,片肉千片的耐心和細致更偏向老年女性角色來承擔。拋屍的分工更細化,甚至這個組合甚至考慮到了不同年齡和不同拋屍場景的結合。而連接這個組合的不是事前精心預謀,而是案發後不得不接受現實,由舐犢情深和血緣親情而產生的包庇袒護和***同參與天然黏合了這個組合;

4、涉案物證。含獵槍火藥留痕拋屍人造皮革包,包裹頭顱的老床單,鬃床,多為70—80年代物品,明顯為上壹代人日常所用。兇犯壹定是和老人壹起居住,案發後,南京城驚天動地的涉及數萬人大搜捕。如果說是父母認不出自己家的物品,倒不如說他們早就知情並在後期親自參與更合理。

5、南醫大案犯很大可能參與了南大碎屍案,但南大案分屍拋屍後期階段顯然家庭成員主導的更多。所以南大案綜合了這個組合很多特質,之前把組合等同於壹個案犯單人,所以很多謎團似乎無解,案情撲朔迷離。

如果是在農村,是有大鍋的,在樓房可是只有小鍋,可見多數兇手是先分屍,再蒸煮,再切割的。而且蒸煮時間這樣也不會太短。先蒸煮的話,再切會有壹種不壹樣的印痕。平日裏切生熟肉的時候就看出來了。

假如南醫大殺人案兇手不是南大碎屍案兇手,南大碎屍案兇手可能這幾天也寢食難安、夜不能寐。當然,這是他如果還沒死,或者知道南醫大殺人案告破,看到南醫大兇手落網。當然,他也可能在嘲笑麻某某,覺得自己多高明。

南大碎屍案:

案情發生於江蘇南京,受害人刁愛青,性別女,彼時是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的壹年級學生,遇害時還不滿20歲。

南京,壹場大雪過後,壹位清潔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華僑路撿到壹個提包,包中裝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後來她在清洗肉片時發現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隨即報案。之後屍體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崗路等地被發現,均被包在提包以及壹條床單之中。屍體在煮熟後,估計總***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細,碼放整齊,可見兇手的殘忍與超強的心理素質。?

當年南京警方為偵破此案,發動了“人海戰術”,進行了廣泛細致的排查。當時南京幾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參與了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調到專案組直接參與,更多的則是在所轄片區進行排查工作。當年兇手的拋屍地點大多集中在鬧市區,多達五六個地方。凡是在拋屍現場出現過的人,比如說垃圾箱,只要倒過垃圾的人,都會逐壹進行排查。時至今日,該案仍舊沒能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