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太新的人物事件
2015年8月3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經湖北省委批準,湖北省紀委對洪湖市委原書記鄒太新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鄒太新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接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及企業生產經營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
鄒太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嚴重違紀違法,且黨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鄒太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