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殺兩童案26年後判無罪,張玉環說的刑訊逼供,會是真的嗎?
張玉環殺人案判罰坐了26年牢才被判無罪,刑訊有嚴刑逼供壹點都不稀奇。在高度緊張審訊下,正常人很難頂得住壓力,何況還加上逼供手段。張玉環認罪不敢說是屈打成招,但逼供肯定是有的。不然也不會在26年後再審這個案件,判他無罪釋放。
01、1993年兩名失蹤兒童屍體在水庫找到,張玉環被鎖定為嫌疑人26年前殺人案張玉環就被警察初步認定為兇手,1995年就被法院判死刑,緩刑兩年。也虧他在緩刑期表現良好,才壹直沒有被執行死刑。壹直服刑26年才翻盤,被認為犯罪事實不清,以證據不足無罪釋放,整整冤枉張玉環26年。根據張玉環自己交代,當時審訊就是被逼認罪,自己其實就沒有殺人,兩名兒童被害跟自己壹點關系都沒有。26年來張玉環壹直認為自己是無罪的,也從來沒有放棄過上訴證明自己清白。2001年張玉環就上訴過壹次,遺憾的是他也沒能找到證明自己無罪的證據。法院還是維持原判,壹直持續到2020年才翻盤成功。
02、張玉環沒有被家人放棄,壹直請律師為他打官司張玉環能夠在26年後再審,背後是壹直有家人為他四處奔波找證據打官司。如果不是他家人壹直堅持不懈,張玉環他現在人還在大牢裏。回顧兩名兒童被殺案件,警察在第壹案發現場發現證據僅僅是初步認定張玉環有作案嫌疑。就直接帶走他審訊,前後幾次審訊供詞都存在矛盾。這個就是張玉環能夠無罪釋放重要證據,如果不是逼供。怎麽會前後供詞都不壹樣?而且當時張玉環被抓時,警方根本沒有做DNA鑒定。如果第壹時間做DNA鑒定,就能夠直接斷定兇手是不是張玉環,也不至於讓壹個無辜的人坐26年牢。26年時間足夠讓壹個人跟社會脫軌,白白浪費張玉環26年的青春,這個不是金錢能夠彌補的。
03、張玉環冤坐26年牢,應該得到道歉和補償現在兒童被殺案已經查出他不是殺人兇手,真正殺人兇手我估計不用多久就能抓捕歸案。但張玉環他那26年時間是補不回來了,跟家人分離26年,在牢裏出來沒有任何生存技能,更別說學歷。即便案底被取消,他也無法找到工作。就他這種情況,就應該得到費用補償,還有就是錯判錯審的道歉,沒有道理冤枉壹個好人壹句道歉都沒有。
現在張玉環已經回家和家人團聚,他現在只想著回家陪著自己年邁的母親,當壹個農民,我希望這個賠償金能夠早日發到他手上,青春沒了,總不能賠償金也拿不到。這個補償是他應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