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國際評價
1951年9月8日,美國及壹些國家在排除中國的情況下,與日本締結了《舊金山和約》,規定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等交由聯合國托管,而以美國作為唯壹的施政當局。同年9月18日,周恩來外長代表中國政府鄭重聲明,《舊金山和約》由於沒有中華人民***和國參加準備、擬制和簽訂,中國政府認為是非法的、無效的,因而是絕對不能承認的。而且,該和約所確定的交由美國托管的西南諸島並不包括釣魚島。1953年12月25日,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發布《琉球列島的地理界限》(第27號布告),擅自擴大美國的托管範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裹挾其中。美國的這壹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1971年6月17日,美國與日本簽署了《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又稱“歸還沖繩協定”),將琉球諸島和釣魚島的“施政權”“歸還”日本。對此,中國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華僑華人表示了強烈反對。中國外交部發表嚴正聲明,強烈譴責美、日兩國政府公然把中國領土釣魚島劃入“歸還區域”,指出“這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明目張膽的侵犯。中國人民絕對不能容忍!”
1972年9月25日 日本國總理大臣田中角榮訪問中國,周恩來總理接待,會談後雙方宣布,在三個問題上達成***識,其中壹條包括中方認可中美安保條約。
對此,美國政府不得不作出澄清,公開表示:“把原從日本取得的對這些島嶼的施政權歸還給日本,毫不損害有關主權的主張。美國既不能給日本增加在它們將這些島嶼施政權移交給我們之前所擁有的法律權利,也不能因為歸還給日本施政權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權利。……對此等島嶼的任何爭議的要求均為當事者所應彼此解決的事項。”同年美國參議院批準“歸還沖繩協定”時,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稱,盡管美國將該群島的施政權交還日本,在中日雙方對群島對抗性的領土主張中,美國將采取中立立場,不偏向於爭端中的任何壹方。直到2012年左右,美國國務院仍壹再重申:“美國的政策是長期的,從未改變。美國在釣魚島最終主權歸屬問題上沒有立場。我們期待各方通過和平方式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說明,無論是19世紀末日本竊取中國領土釣魚島,還是20世紀70年代美日對釣魚島進行私相授受,都嚴重侵犯了中國的領土主權,都是非法的、無效的,不可能也沒有改變釣魚島屬於中國的事實。 2014年4月23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將抵達日本,展開其亞洲四國之行的首站行程。抵日前,奧巴馬接受日本《讀賣新聞》書面專訪時指,釣魚島適用於美日安保條約。這也是美國總統首次對此做明確表示。
奧巴馬在專訪中表示,美國的政策是明確的——釣魚島是由日本管理,因此屬於美日安保條約第五條的範圍之內。他還反對任何試圖影響日本管理釣魚島的單方面行動, 還呼籲通過外交對話解決爭議。
報道指,這是在任的美國總統首次明確表示釣魚島問題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奧巴馬同時表示,支持安倍政權解禁集體自衛權。這也是美國在任總統首次表明支持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美國將在亞太地區與日本這樣的同盟國緊密合作,再次發揮主導作用。奧巴馬以此表示將親自主導、推進“亞太再平衡戰略”。
美國此前曾表示,對釣魚島最終主權不持立場,但承認日方對該島嶼的行政管轄權。對此,中國外交部曾多次強調,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不應超出雙邊範疇,不應損害第三方利益。
中方指出,美方曾多次表示在中日領土爭端問題上不會選邊站隊,希望美方從本地區和平穩定大局出發,言行壹致,不要發出自相矛盾的錯誤信號,多做有利於本地區和平穩定的事情。
2014年4月25日,美國白宮發表了總統奧巴馬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舉行首腦會談後的美日聯合聲明。針對規定美國對日防衛義務的《美日安保條約》,聲明宣稱包括釣魚島在內,適用於所有處於日本施政權之下的區域。
而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也在25日的記者會上表示,有關美日首腦會談後發表的聯合聲明“目前正在最後協調”。
此前,奧巴馬在訪問日本前夕,在接受日本《讀賣新聞》書面采訪時宣稱,釣魚島處於日本政府的施政權之下,系《美日安保條約》的適用範圍。此次也是奧巴馬首次公開就釣魚島問題作出表態。
針對美方此次就釣魚島問題的立場,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4月24日的記者會上指出,中方在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是明確、堅定和壹貫的。中方已經多次闡明中方堅決反對將釣魚島作為《美日安保條約》適用對象的嚴正立場。所謂《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它不應針對第三方,也不應損害中國的領土主權。不管別人說什麽、做什麽,都改變不了釣魚島是中國固有領土這壹根本事實,也動搖不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決心和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