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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婉兒墓誌銘最後壹句

唐代嚴格意義上的墓誌銘,體例非常嚴謹,類似“總分總”,分為三部分:

前面是散文體序言,說說為什麽要寫這篇文章,中間正文部分是重點,就是誌文,說說墓主人的祖輩,人生經歷,為何而死,葬在何處等等。最後還有銘(韻文),全是四個字的歌頌。

比如上官婉兒墓誌銘的最後壹段:“巨閥鴻勛,長源遠系,冠冕交襲,公侯相繼……”

所以,上官婉兒的墓誌銘很符合書寫要求。但嚴格的墓誌銘,都會寫明誰撰文,誰寫的書法,包括墓蓋上的篆書是誰寫的,最後還要加上刻工的名字。但這塊墓誌銘,從頭到尾都沒寫。

“在開元以前的唐代墓誌銘,壹般是不署撰、書者姓名的,除非皇帝特批。”李明解釋,直到中晚唐時期,才會署名。他認為,這是壹篇標準格式的墓誌銘。

這篇墓誌銘總***982字,算不算大型墓誌呢?

“墓誌的規模,不是靠字數,而要看誌石的體量。”李明說,誌石長寬均為74厘米,就算大型墓誌,50厘米或者更小的,就算小規模,而這塊誌石長寬剛好是74厘米,規模算大的。

上官婉兒的墓誌銘文辭優美,尤其是最後幾句很文藝腔:“甫瞻松槚,靜聽墳塋,千年萬歲,椒花頌聲。”李明說,許多專家都認為,用詞精到,寫墓誌銘的人很有水平。但因為沒有留名,所以無法得知撰文者是誰。

“壹般來說,墓誌銘的撰文、書寫者都是當時的名公大卿。”李明說,目前只能猜測撰文者是壹個供職於政府的書吏,相當於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