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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三年存款,急需用款提前取款,利率怎麽計算?

定期存款支取方式有以下幾種:

1.到期全額支取,按規定利率本息壹次結清;

2.全額提前支取,銀行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3.部分提前支取,若剩余定期存款不低於起存金額,則對提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剩余部分存款按原定利率和期限執行;若剩余定期存款不足起存金額,則應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並對該項定期存款予以清戶。

利息計算根據每年銀行利率進行計算。

現金、活期儲蓄存款可直接辦理定期儲蓄存款,定期開戶起存金額為50元,多存不限。

存期為三個月、六個月、壹年、二年、三年、五年。可辦理部分提前支取壹次,存款到期,憑存單支取本息,也可按原存期自動轉存多次。

定期儲蓄存款到期支取按存單開戶日存款利率計付利息,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憑本人定期存單可辦理小額質押貸款。

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提前支取的必須持存單和存款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代儲戶支取的,代支取人還必須持有其身份證明,其利率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取款人還需在支付的憑單上簽具支取人姓名。

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儲戶可以根據需要辦理部分提前支取,驗證手續不變,其利率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結付,留存部分按原存日期、原訂利率到期支取時結付。

整存整取定期儲蓄每張存單只有壹次可實行部分提前支取,已辦理部分提前支取的,儲蓄機構在已支付的存款單及留存部分新開的存款單上均註明“部分提前支取”字樣。(2011年3月1日後,在建行的整存整取存款,不管是之前存的還是之後存的,可以無限次部分提取,不再限定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