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視技術是怎樣發展起來的?
自古以來,為了爭奪戰場上的主動權,給敵人以突然的打擊或成功地抵禦敵人的進攻,軍事家們都力圖利用茫茫黑夜作掩護,實行機動,占據有利地形,鞏固陣地以及完成戰鬥任務。夜戰成為經常采用的壹種作戰方式。在現代戰爭中,由於新的技術在軍事部門得到廣泛的應用,戰爭將不分晝夜的進行,夜戰就更加具有重要的意義。
過去在夜間作戰,利用探照燈或發射照明彈。用炮發射或用飛機投擲照明彈,降落傘吊著照明彈慢慢下降,這種照明彈在空中好像是高懸著的壹盞照明燈,可以照亮很大範圍。照明彈的持續時間可以達到2分鐘,照明半徑為300米,發光強度相當於100萬燭光。但是,照明彈在夜間使用,能夠為己方服務,同時也被敵方利用,這是它的不利方面。如果使用不當,反而會暴露自己的目標。另外照明彈熄滅以後,士兵的眼睛要經過壹段時間的適應,才能恢復夜間觀察能力,因此,利用照明彈照明的辦法存在壹定的缺陷。
夜視鏡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人發明了壹種主動紅外夜視儀,先用壹種發出紅外光的探照燈把目標照亮,就好像我們夜間走路用手電筒壹樣。紅外探照燈發出紅外線,肉眼是看不見的,它照射到物體以後,物體就反射紅外光,通過夜視儀可以把紅外光變成人的肉眼能看得見的圖像,在熒光屏上顯示出來。這樣士兵就可以觀察到目標,進行射擊。因為夜視儀必須要配合發射紅外光,照亮目標,因此叫做主動紅外夜視儀。主動紅外夜視儀可以看清楚800~1000米遠的人員和2000~2200米遠的車輛。這種紅外夜視儀成本比較低,可以大批裝備部隊使用。但是這種主動紅外夜視儀也有壹個缺陷,它在照亮目標時必須發出紅外光。如果敵人也有紅外探測器,就能夠發現紅外光,因此容易暴露自己。
後來,主動紅外夜視儀逐漸被新的夜視器材所取代,新的夜視器材叫做微光夜視儀。人的眼睛能夠感覺到可見光,必須在照度足夠大的情況下才成。按照物理學上標準,照度必須達到100勒克斯以上,人的眼睛才能看清各種物體。但是夜間照度非常小,即使在有月亮或滿天星鬥的情況下,也只有0?2勒克斯。人的眼睛在很微弱的光線的情況下雖然也能在壹定距離上區別物體的輪廓,但視程很短。夜間月光、星光雖然照度非常小,但畢竟還有壹些,這種光叫做微光。在這種條件下,用肉眼看東西非常困難,但可以通過壹種儀器,把微光擴大,使人眼能看到夜暗中的東西。
微光夜視儀是60年代發展起來的壹種夜視器材。它是通過像增強器,增強目標反射的微弱光線,達到人眼能觀察清楚的目的。這種儀器可以把微弱的光線匯集起來,通過3級連續增強,光的亮度可以提高10萬倍以上,最後在增強器的熒光屏上顯示出目標明亮的圖像,供人眼觀察。第壹代微光夜視儀是在60年代末大量生產的,並且裝備了部隊。這種夜視儀在星光下,觀察的距離可以達到300米,在月光下可以達到400米。後來又經過不斷改進,在月光下視距可以達1200米,在星光下可以達到1000米。相對來說,具有這樣的性能已經相當不錯了,在越南戰爭中,美軍用這種夜視儀,發揮了很大作用。但這種夜視儀體積大,比較笨重,大約有7千克左右,必須裝在三腳架上使用,攜帶不太方便。後來,在第壹代夜視儀基礎上,70年代初時又發明了第二代微光夜視儀,這種夜視儀體積縮小了,重量也減輕了,而且可以把它放在頭盔上。美國制造的微光夜視眼鏡重量只有860克。駕駛員佩戴,在1/4月光下可以看清150米遠的人員,能像白天壹樣駕駛汽車。坦克用的夜視潛望鏡,在月光下的探測距離為:對人觀察為1300米,對坦克3200米。80年代,第三代微光夜視儀問世,新儀器靈敏度提高,壽命延長,而且不怕強光照射。由於微光夜視技術逐步成熟,價格較便宜,目前,各國軍隊在巡邏、監視,坦克、車輛和直升機夜間駕駛,夜間救護,架橋、判讀地圖、機器修理等方面大量使用。
由於戰場情況十分復雜,有時不允許人員攜帶微光夜視儀去觀察。微光電視應運而生,微光電視和普通的電視原理相同。把微光攝像機放到陣地上,可以自動把敵方的情況拍攝下來,供在隱蔽部裏的指戰員在微光電視中收看,也可以存放到錄像帶裏或傳送給後方司令部。把這種設備放到無人駕駛的飛機上,夜間深入到敵人的後方搜集情報。目前,微光攝像機不僅性能優良,而且相當小巧,重量僅57克,體積與火柴盒相仿。今後微光電視設備的發展和應用,必將為夜間觀察和夜間作戰提供更充分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