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用途貨車的定義是什麽?
多用途車是指泛指具有四輪驅動的高性能輕便“汽車”。以下是關於多用途車的詳細介紹:1、歷史追溯:最早出現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是美軍為適應歐洲泥濘的戰場而提出設計要求由美國政府召集135家汽車廠要求生產壹種既靈活、又結實的全輪驅動軍用車。經多次修改美國威力斯-奧弗蘭公司等開發生產出壹種外形低矮、具有可折放風擋和鋼管支撐的頂篷、無車門、底盤堅固、離地間隙大、整備質量小、通過能力強、型號叫“方形”的四輪驅動輕型戰鬥、指揮車通稱威力斯萬能車後被美軍士兵稱之為“Jeep”中文譯為“吉普車”。二戰結束吉普車作為壹種軍事用車因功勞顯赫而風靡世界。2、吉普車的型式:(1)軍用型:明顯帶有軍人粗獷風味和男子漢形象的軍用型。(2)轎車型:20世紀70年代由德國奧迪公司以大功率跑車為基礎移置軍用吉普傳動系統而構成常嚙四輪驅動系統的轎車型。隨著使用範圍的擴大和車型的完善吉普車的型式也多種多樣。按結構可分為固定硬頂式和軟頂可折式;按用途可分為軍用式和旅行式;按外形尺寸和載人多少可分為小型和中型。吉普車不再具有傳統的含義已成為對全輪驅動輕型車的通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