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越野賽遇難者家屬獲賠95萬元
甘肅馬拉松遇難事件以後,有遇難者家屬反映,當地制定了賠償協議,賠償每位遇難者95萬元,這裏面包括了事故團體意外險50萬元,也就是說主辦方每個遇害者只賠付了45萬。錢多錢少的已經不重要,人已經不可能回來,最重要的是相關的責任人是否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賽事主辦方負有很大的責任此次的事故賽事的主辦方和參與者都負有很大的責任,雖然天氣不可以避免,但是人為的救援保障卻可以做到位。但是很顯然主辦方以及運營單位並沒有重視關鍵地點的救援問題。
比如在壹些路況不好的地點是否設置了救援點,車輛上不去,人也上不去?哪怕妳在CP2,CP3的壹些地點搭建壹些帳篷也可以讓這些運動員免於壹難。
所以,不管賠償多少錢也改變不了主辦方和運營方不嚴謹所犯下的錯誤。雖然運動員也應該承擔壹部分責任,但是我還是認為,主辦方要承擔的責任大壹些,畢竟安全保障,天氣預測以及應急預案都是主辦方需要做的工作。
賠償的同時應該快速落實責任雖然賠償方案以及出來,但是相對比賠償方案,更應該快速落實此次事故的責任劃分。到底運營方有沒有針對天氣突變有應急的預案?到底運營方有沒有考慮在壹些關鍵點設置救援和保障點?為什麽群內發出了求救信號,過了那麽長時間才宣布停賽?
這些問題都是需要給大家壹個交代的。而這個交代是對死去的運動員最好的慰藉。
另外主辦方是不是對賽事的籌備有監管不到位的情況?不能以壹句?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就把責任撇的壹幹二凈。對於主辦方是有籌備驗收以及審核監管的責任的。
是否能通過教訓獲得經驗最後就是通過這件事能獲得什麽教訓,除了賠償方案以外,教訓是最需要大家深刻反思的。
什麽樣的賽事運營公可以稱得上是專業?22個人的公司是不是能夠稱接成千上萬人的大賽事?主辦方進行招投標的時候是不是對公司的具體情況進行了審核?
當然我覺得最深刻的教訓就是救援點和補給點以及應急方案的必要性,以後舉辦類似的賽事的時候,主辦方也應該敲響警鐘,關鍵的位置要設置救援點,而不能覺得路不好走,車上不去就不管了。妳要辦這樣的賽事,就要保證,出現問題,第壹時間救援到達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