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舉報教授有8套房產還包養男學生,妳遭遇過哪些校園潛規則嗎?
潛規則哪都有,衣食住行哪壹個領域都不會落下。比如穿衣,服裝店裏的門道不是那麽簡單的。再比如餐廳,各類餐廳的行規和大家都這麽幹的事多如牛毛,而其中壹大半我們作為食客要是到了估計能把隔夜飯都吐出來,外帶指天說地的發毒誓再也不去外面吃飯。而大家的工作單,相信潛規則也是少不了,不管對內部員工來說,還是對外部消費者客戶來講。相信這壹點是大家最清楚的。所以學校裏的潛規則,也是不會少的,只是因為作為學生,就如同消費者與商家壹樣,幾乎完全處在另外壹個獨立的環境裏,所以感覺不是那麽明顯罷了。
最先要說的,是涉及到小錢錢的問題了。在我剛剛進入大學的兩年裏,所在的學院,所在的專業壹直執行著壹個奇怪的規定,那就是獎學金,三好生,優秀學生幹部等等不管是校級還是院級的獎勵,只要是有獎金的獎勵,那麽不論當事人得到幾項,也只有壹份獎金。比如說,我曾經在壹年裏得到了壹等院級獎學金,校級優秀學生幹部兩個獎勵,校級優秀社會實踐個人這麽三個獎勵。那麽我只能拿到壹等院級獎學金的1000元。優秀學生幹部的300元和優秀實踐個人的300元就拿不到了。因為壹直是這樣,所以我也沒有多想,只是覺得這個學校可真是摳門啊。但是當我到了臨畢業之前,已經出路的我回學院幫教秘處理壹些事情,碰巧趕上有學生來領獎金,很清楚的看到,他同時領了院級三好生和院級優秀實踐個人的兩項400元。大感詫異的我就問了教秘,教秘有奇怪的眼神看了我壹會好,小聲的告訴我,都是原來學院的書記幹的事,他不是調走了嗎。噫,合著我4年就這麽被潛了將近3000塊。
接下來要說的,則是不同校區的地位的事情。眾所周知,隨著90年代末開始的高校大擴招,各個大學原有的校區明顯就不夠用了,那麽怎麽辦呢,壹邊自然是要求同學們克服壹下,另壹邊自然就是擴建新的校區,還有就是充分發揮學校各處的房產的優勢,所以有那麽壹段時間,很多大學都是東壹塊西壹塊的分部。這也就帶來了壹些,恩,算是潛規則吧。比如我門專業有壹年所在的地方,是學校不知道什麽時候擁有的壹塊很小很小連操場都沒有的地方,我們根據地理位置,管那裏叫做南校區或者南院。但是這種說法,似乎犯了什麽人的忌諱,只要出現在不論是個人總結還是工作報告還是什麽東西的裏面,無壹例外都會被打回重寫。用壹位被打回重寫的老師的話說,搞得好像我們叫南院就是要列土封疆另起爐竈要謀反壹樣。進而在下半學期變得更加嚴重起來,即使在那裏我們用不了學校的校園卡,也被要求每個人必須辦理,任何活動,如果沒有意外,也都必須在學院本部舉行,我們這邊也不得舉辦任何活動,比如年節慶祝。真是不知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