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人士建議立法:每年財政撥款用於保護流浪貓狗,妳支持嗎?
現在有的人連溫飽還沒有解決了,考慮考慮農村的那些孩子和老人吧!
愛心人士應該以實際行動和財力支付來表達對流浪貓狗的愛心,不能拿愛心來綁架社會。妳要真有心可以出資發起動物保護組織雇傭社會人員照顧貓狗們,這樣妳對貓狗就功德圓滿了。
把愛心獻給那些急需幫助的貧困戶,患病者,因財力無法上學的孩子們。並為他們建立相應的法律保障!不要把有限的資金用於狗,貓們!愛心人士們妳們說呢?
應該叫愛狗人士。在網上發現,凡被狗咬傷的人,沒有壹個養狗主人和愛心人士對受害的同情及對養狗者進行批評。
國家應立法限制私人養貓養狗,限制私人買賣貓狗,限制私人利用貓狗繁殖獲利,要限養,流浪貓狗都是那些不負責任的人丟棄的,不要揮霍納稅人的錢。再喜愛的動物它也只是動物。法律及待遇總不能比人更優越,愛狗人士能不能更在意那些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貧困地區的人,或者,那些流浪街頭的流浪漢?我只想說:做人壹定要奮鬥,壹定要逼著自己變成?有錢人?。像四川大涼山,還有偏遠山區那裏的人們,妳們壹定要活的有尊嚴,壹定不要永遠跟大山裏紮根兒,壹定要走出大山,走出去,去打工,去掙錢,哪怕跟城市要飯,像狗壹樣活,也比跟大山裏蝸居強。不要跟大山裏蝸居了,別生了壹個又壹個了,妳們的生活水平是養活不了孩子的。給不了孩子好的生活,只能害了他們。蝸居改變不了妳們的命運,只靠國家跟愛心人士補助的討生活,不是長久之計,為了活,的拼搏奮鬥啊。真搞不懂,他們守著大山幹什麽呢?
我們國家現有6億人月收入1千元,在這種情況下,讓國家財政撥資金去支持流浪狗和貓妳真想多了,疫情之下先解決流浪人的溫飽再說吧,有能力的可業余去哺餵,壹狗友晚間去超市買上幾十或百多在我們附近餵流浪動物,愛心視個人能力不應讓國家出資。
貓狗是人們生活中的壹部分,在文明進步社會人與自然和諧才是人世間的真善美,建議立法規範養狗貓,做到節育,環保,和掠殺等壹系列立法措施,對救助單位和個人要和保護野生動壹樣要有相應的支助和表彰,只於人間貧困人國家己經都給有相應的低保補助,在我們這裏除了老人和傷殘有的人也是扶不起來的鬥,懶,臟,二字,也不會合理花錢有壹個想花兩個的無底洞。
個人認為國家應立法將流浪狗流浪貓由專門公司收購,允許將這些貓狗做為食材。這樣既可解決這些貓狗對人的安全問題,又滿足人們喜歡吃狗肉的愛好,壹舉兩得。感覺現在部分愛狗人士有民族歧視,歧視廣西少數民族吃狗的風俗。
這樣的建議是要用國家財政來為那些不負責任的動物飼養者承擔責任,實在不是什麽好主意。提出這種建議的人,我們不說他們好壞,但是可以說這些人就是新型的?東郭先生?,在善惡與責任面前他們稀裏糊塗。流浪貓狗都是哪來的?不都是那些不負責任的飼養者遺棄的嗎?壹味保護流浪動物,反而會助長壹些人不負責任、不文明的飼養行為,可能使流浪動物增多。治理流浪貓狗問題,壹方面要追究遺棄者,另壹方面是以適當方式把流浪動物處理掉,同時要嚴格要求和管理寵物的飼養行為。由愛狗人士集資或上稅就行。其它的錢還有用呢。狗既不是野生的又是有人養的,主人放棄了本身就是禍害,還要增加社會負擔嗎?人超生會收社會撫養費,夠居然讓國家養,瘋狗咬了吧?除非向棄狗之人收取罰款式撫養費。
不過因為當今社會已經步入老齡化,養寵物已經成為必不可少的壹種生活方式,小區隨處可見的貓狗屎,隨處可見的流浪小動物,這些都是需要壹個相關部門去進行處理。我覺得可以進行財政撥款,引入壹個新的部門,比如就叫某動物救助機構。專門來處理這些問題,將流浪動物統壹收養,統壹進行處理後續的領養工作,產生新的工作崗位,比如獸醫,護工,甚至領養的老人可以做壹些回訪慰問等等的工作。另外也可以人為幹預肉狗與非法盜捕寵物的問題。 然後樓主說的不支持,完全只是站在個人自私的想法上,根本站不住腳,也沒有任何依據,甚至感覺到了內心的醜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