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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與法人代表的區別

法律主觀:

1、 公司法人代表 和投資人的主要區別是二者的概念不同,股東是以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法定代表人 可以由股東出任也可以是非股東,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代表,他的行為代表公司後果由公司承擔。 2、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 3、法定代表人與法人的代表是有壹定區別的,法人的代表的行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為,只是對被代理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業、事業單位等本身的行為。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