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退稅流程怎麽操作
報關退稅流程是:
1、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納稅義務人申請退還關稅,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2、海關應當審查材料,並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查實並通知納稅義務人辦理退還手續;
3、返還稅款。
進出口退稅辦理流程
企業按照退稅政策要求,準備相關申請材料;
在稅務機關辦理進出口退稅登記手續;
在海關辦理相關貨物報關手續,並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出口退稅專用稅票;
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
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將退稅款項直接撥付至企業指定賬戶;
企業收到退稅款項後,需按照規定進行相關賬務處理。
進出口退稅申請條件
申請退稅的企業必須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在海關登記備案;
申報的貨物必須符合退稅政策規定,如退稅目錄範圍內;
企業必須依法報關,提供真實、準確的報關資料;
企業必須嚴格履行稅收義務,無滯納金、罰款等未處理事項。
綜上所述:退稅申請表需詳細填寫企業信息、貨物信息等相關內容;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虛假,將影響退稅申請的審核結果;退稅款項的撥付時間根據當地稅務機關的規定而定,壹般不超過30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
1、已征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2、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並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