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女子失蹤八年的案件,為何到現在遲遲未破?
杭州來女士失蹤壹案,最終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之下,終於真相大白,關註這起案件的除了廣大的網友,還有壹些類似失蹤案件的親屬,也在關心著這起案件,南寧市民李子陽就是其中壹位,大約是在2010年,母親孫莉離婚後,和堂某成為情侶。失蹤是在他們同居約兩年後發生的。李子陽講,?這事和我媽當年壹模壹樣,鑰匙、手機、銀行卡、身份證,什麽都沒帶走。我非常懷疑那個男的,隔了半個月才告訴我。警方回應,說已經成立了專案組。那麽為何壹起失蹤了12年的案件沒有破獲呢?這其中有幾個方面的原因:
壹、具有壹定的時代背景因素
在2012年的時候,監控並不像現在這樣每壹個小區都有監控的存在,每壹條路也都有監控,每個人的動向也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來女士失蹤就是因為監控之中只有進去的畫面,沒有出去的畫面,所以才會引起警方高度的懷疑。可是這壹起案件在當時並沒有監控錄像可以作為佐證,因此誰也不能保證孫女士就壹定是被害,畢竟在當時存在著兩手空空便離家出走的先例。
在2012年的時候,雖然火車票已經是實名制,可是汽車票並沒有采取實名制,因此不能排除孫女士是自己坐汽車離開。所以估計警方當時只是列為了失蹤案,而並沒有列為殺人案。
二、時間上的因素
在這壹起失蹤案之中,最不利的就應當是時間上的因素,孫女士是在失蹤了半個月之後,他的兒子李子陽才發現,半個月的時間就足夠完成許多的事情,將房子重新粉刷壹遍,都有充余的時間,如果孫女士是已經被害,那麽犯罪嫌疑人在這長達半月的時間之中,足夠處理完所有的破綻,讓警方很難查找出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