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護法哪年頒布
未成年保護法是1991年9月4日頒布。《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憲法制定的,專門保護未滿18周歲的公民的合法權益的法律,1991年通過,2006年第壹次修訂,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訂,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現行《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九章132條。該法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強化監護人的第壹責任人意識,同時明確學校幼兒園的報告制度;對監護人監護、校園安全、學生欺淩、學習負擔等問題,均有涉及。
制定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目的是:
1、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未成年人在社會中屬於弱勢群體,立法保障未成年人保護有法可依。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加強與公安、法院、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組織的協作配合,***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2、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涉及六類保護,包括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綜上所述,《中華人民***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憲法而制定的法律,第二次修訂版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壹條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