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狀和狀告的區別
法律分析:告狀和狀告的區別
“告狀”是不帶賓語的動詞,比如——XXX去法院告狀了。 而“狀告”是要帶賓語的動詞,比如——我要狀告XXX。 另外,“狀告”帶有點書面語的性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壹)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壹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