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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最大的銀行叫什麽?

花旗銀行

花旗銀行簡介

花旗銀行總部位於美國紐約派克大道399號的花旗銀行,是華盛頓街最古老的商業銀行之壹。1812年7月16日,華盛頓政府的第壹任財政總監(Commissioner of the U.S. Treasury )塞繆爾.奧斯古德(Samuel Osgood)上校與紐約的壹些商人合夥創辦了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今日花旗集團的前身。當時,該銀行還是壹家在紐約州註冊的銀行。在創建之初,紐約城市銀行主要從事壹些與拉丁美洲貿易有關的金融業務。1865年7月17日,按照美國國民銀行法,紐約城市銀行取得了國民銀行的營業執照,更名為紐約國民城市銀行(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此後,紐約國民城市銀行迅速發展成為全美最大的銀行之壹。

20世紀初,紐約國民銀行開始積極發展海外業務,1902年,該行在倫敦開設了它的第壹家國外分行,到1915年持有萬國寶通銀行之前,紐約國民城市銀行已在拉美、遠東及歐洲建立了37家分支機構(Muro,1984,p.47)。萬國寶通銀行成立於1901年,當時主要是為了發展對中國及菲律賓的貿易,次年它在上海成立了美國在華的第壹家銀行分行,不久又相繼在遠東其他地區設立海外分行32家。通過兼並萬國寶通銀行,紐約城市銀行的海外分支網絡擴大了近壹倍。到1939年,花旗銀行(1927年以後,紐約城市國民銀行的中文行名改為花旗銀行)在海外的分支機構已達到100家。

20世紀20年代花旗銀行開始開拓零售銀行業務。1921年成立了第壹家專對個人服務的分行,1928年成為首家提供個人貸款的商業銀行,70年代花旗銀行的零售銀行業務又獲得了新的發展,它成為美國VISA卡與萬事達卡的最主要發行者之壹。1977年,花旗銀行率先大規模將ATM機引入銀行系統,目前,花旗銀行已是美國最大的信用卡發行者。為把零售金融業務推向全球化同時擴展分銷渠道,花旗集團於2000年11月收購Associates First Capital設於15個國家的***2,600家分行,成為全球首屈壹指的零售金融企業。

1929年和1930年,花旗銀行先後收購了農民信貸與信托公司和紐約美國國民協會銀行,在此基礎上成立了花旗農民信托公司,1959年花旗農民信托公司改名為第壹花旗信托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Trust Co.),兩年後合並於第壹花旗銀行,成為其信托部的壹個組成部分。

1955年3月,花旗銀行兼並了紐約第壹國民銀行,同時更名為第壹花旗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合並後的第壹花旗銀行成為僅次於美洲銀行和大通曼哈頓銀行的美國第三大銀行,1962年第壹花旗銀行更名為第壹國民城市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1年第壹花旗銀行率先推出了大額可轉換定期存單(CD)業務,該業務使花旗銀行能夠與政府債券競爭資金,花旗銀行取得了新進展。同時,花旗銀行進壹步國際化,到1982年底,花旗銀行已在94個國家擁有1490余個分支機構,海外機構的資產和收益占花旗銀行全部資產和收益的60%。

1967年花旗銀行組建了控股公司——第壹花旗公司(First National Corporation),1971年第壹花旗公司改組為多銀行持股公司,1974年3月28日更名為花旗公司(Citicorp),花旗銀行也同時更名為Citibank,N.A.。花旗銀行是花旗公司的核心附屬機構,資產在70年代中期占整個控股公司資產的95%以上,以後有所下降,在80年代改比例在85%左右,目前約占60%左右。花旗銀行的董事長、總裁也同時是花旗公司的董事長和總裁。

20世紀80年花旗公司先後兼並了Diner’s Club、加州忠誠儲蓄銀行(Fidelity Savings)、芝加哥第壹聯邦銀行(First federal of Chicago)、邁阿密比斯肯聯邦銀行(Biscayne Federal)、華盛頓特區的國民永久儲蓄銀行(National Permanent Savings)。同時,其跨國業務業有了進壹步進展,海外分支機構擴展到了芬蘭、新西蘭等國。

20世紀80年代末,花旗銀行由於在海外及商業房地產方面的不良貸款而陷入了困境。1990年至1992年3年內,信貸損失準備達到100多億美元,1991年稅後利潤虧損9.14億美元。不過,經過裏德領導的三年復興計劃(1992-1994),花旗銀行迅速調整了資本結構、恢復了資本實力。1995年,花旗銀行凈收入達到創紀錄的35億美元,資本總額也上升到了277億美元。花旗銀行的壹級資本上升到了192.4億美元,占總資產的11.9%。

1998年4月6日,花旗公司宣布和旅行者集團合並。旅行者集團原是壹家生命與財產保險公司,後來它通過收購壹家美國投資銀行—史密斯?邦尼(Smith Barney)公司,把業務範圍擴大到了投資銀行、商業信貸、融資服務等領域。1997年,該公司又以90億美元兼並了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所羅門兄弟公司,新組建的所羅門?史密斯?邦尼(Salomon Smith Barney)公司壹躍成為美國第二大投資銀行。旅行者集團目前的業務範圍主要有:生命與財產保險、投資銀行、商業信貸、私人理財、資產管理等。花旗銀行與旅行者集團的合並是美國有史以來最大壹起企業兼並案,合並後組成的新公司成為“花旗集團”,其商標為旅行者集團的紅雨傘,合並後花旗集團的總資產達到7000億美元,凈收入為500億美元,營業收入為750億美元。通過與旅行者集團的合並,花旗集團成為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全能金融集團公司之壹,由1997年《財富》雜誌世界500強排名第58位壹躍升至1998年的第16位。

1999年,花旗集團與日本第三大證券行日興證券於日本***組合營企業-日興所羅門美邦。該合營企業自成立以來各項排名均突飛猛進,2000年更於股票及相關交易界別中榮登榜首。在2001年上半年,日興所羅門美邦於日本市場安排股份配售交易所占的市場份額為55%,超過所有競爭對手的總和。2000年4月,集團的投資銀行旗艦所羅門美邦成功收購寶源投資,建立了壹家壹流的泛歐洲投資銀行,令花旗集團於歐洲市場的地位更上壹層樓。為把零售金融業務推向全球化同時擴展分銷渠道,花旗集團於2000年11月收購Associates First Capital設於15個國家***2,600家分行,成為全球首屈壹指的零售金融企業。2001年,為壯大其在墨西哥以至其它拉丁美洲國家的地位及業務表現,花旗集團以逾120億美元收購墨西哥第二大金融機構Banamex。

歷經近兩個世紀的潛心開拓,花旗集團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務機構,資產達1兆美元,於全球雇有二十七萬名雇員,為逾壹百多個國家約二億消費者、企業、政府及機構提供品種繁多的金融產品及服務,包括消費者銀行和信貸、企業和投資銀行、保險、證券經紀及資產管理服務。以紅色雨傘為標誌的花旗集團旗下的主要品牌包括:花旗銀行、旅行家集團、所羅門美邦、CitiFinancial及Primerica金融服務公司。集團2000年的核心收入達140億美元,2001年收入達146億美元,為全球盈利最高及財政最穩健的公司之壹,其股本總值達880億美元(2001年),壹般股本回報率為20%。雄厚的資本促使集團能運籌帷幄,順利過渡逆境並於不同的經濟環境中大展鴻圖。在2001年、2002年《商業周刊》評選的全球1000家公司排名中,花旗集團皆名列第5位,在全球金融界中排名第壹。

花旗銀行(Citibank)是花旗集團(Citigroup)(NYSE:C) 屬下的壹家零售銀行,其主要前身是1812年6月16日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經過近兩個世紀的發展、並購,已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也是壹間在全球近五十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構的國際大銀行,總部位於紐約市公園大道399號。1998年10月花旗銀行的母公司及控股公司“花旗公司”(Citicorp)與“旅行家集團”(Travelers Group)合並組成花旗集團,此後花旗銀行繼續保持為花旗集團“紅雨傘”旗下的強勢品牌。根據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的資料,2005年3月31日,花旗集團控股的12家美國花旗銀行的國內存款總額為204,351,066千美元,資產總額為935,236,982千美元(逾九千億美元);這些數字並不包括花旗銀行的海外機構。

花旗銀行是在中國開辦業務的第壹家美國銀行。1902年5月15日,花旗銀行的前身之壹“國際銀行公司”(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在上海開設分行,這也是花旗銀行在亞洲的第壹家機構。同年,國際銀行公司於7月1日在新加坡與馬尼拉,於10月8日在橫濱,於12月8日在香港分別開設另外四家機構。1964年8月3日,花旗銀行在臺北開設分行。花旗銀行在澳門的業務則開始於1983年5月27日。1995年,在離開45年後,花旗銀行重新在中國大陸常規辦理業務,已在北京、 廣州、上海、深圳、天津、成都開設了分行。 在中國大陸和臺灣,Citibank均譯作“花旗銀行”,在香港與紐約的華人社區則使用“萬國寶通銀行”(可能源自International Banking的名字);2001年年底,香港使用的中文名改為與大陸及臺灣相通的“花旗銀行”。

大事記

1812年6月16日,後來發展成花旗銀行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由紐約州政府特許設立,許可資本(authorized capital)200萬美元,給付資本(paidin capital)80萬美元。同年9月14日,城市銀行在紐約市正式開業,為紐約商人服務。

1865年,加入新成立的美國國家銀行體系(U.S. national banking system),並更名為“紐約國家城市銀行”(The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894年,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

1897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設立外國業務部,並開始外幣交易業務。

1902年,業務拓展到亞洲、歐洲、印度。並在上海、馬尼拉等地設立辦事處。

1904年,開創旅行支票(traveler's checks)業務。銀行總部移至華爾街55號,並壹直使用到1961年。

1913年,是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首要參股人。

1914年11月10日,在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設立分行,成為首家在外國設立分行的美國國家銀行。

1915年,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設立辦事處。成為美國有最大海外機構網的國際銀行。

1918年,收購壹家美國的海外銀行“國際銀行”(International Banking Corporation)。

1919年,成為美國第壹家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銀行。

1921年,在美國的主要銀行中,首家采用復利法給儲蓄帳戶(savings account)計息。

1928年,在美洲的主要銀行中,首家給存款人提供無質押個人貸款(unsecured personal loans)。

1929年,成為全球最大的商業銀行。並購“農民貸款信托公司”(Farmers' Loan and Trust Company),並將之更名為“城市銀行農民信托公司”(City Bank Farmers Trust Company)。

1936年,在紐約市的銀行中,首家開辦不需要最低余額的支票帳戶(checking account)業務

1939年,在美國以外***有分布於23個國家的100間辦事機構,成為最大的國際性銀行。

1945年,在壹系列戰爭貸款及勝利貸款活動中,售出了56億美元的美國國庫券(U.S. Treasury securities)。

1955年,更名為“紐約第壹國家城市銀行”(The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of New York)

1961年,發明negotiable定期存款(negotiable certificate of deposit)。成立“第壹國家城市海外投資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作為海外分支及從屬機構的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位於公園大道399號的新總部大樓建成。

1962年,在銀行150周年慶之際,更名為較短的“第壹國家城市銀行”(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1964年,進軍租賃業務。

1965年,進軍信用卡業務。

1966年,在倫敦市場開辦Dollar Certificates of Deposit,是自1888年來,倫敦市場的首家negotiable instrument。

1967年,開辦花旗銀行的第壹張信用卡“第壹國家城市簽賬服務”(First National City Charge Service),俗稱“囊闊所有卡”(the "Everything" card)。

1968年,壹家銀行控股公司“第壹國家城市股份公司”(First National City Corporation,後更名為Citicorp)成為第壹國家城市銀行的母公司。

1969年,“囊闊所有卡”改制成為“主人簽賬”(Master Charge,後更名為萬事達卡,MasterCard)。

1974年,第壹國家城市股份公司更名為花旗公司(Citicorp),以方便其國際業務。

1976年,第壹國家城市銀行變成“花旗銀行國家協會”(Citibank, N.A.)(N.A.表示National Association)。

1977年,花旗銀行開建花旗卡銀行中心(Citicard Banking Center),利用花旗卡與自動櫃員機(ATM)進行服務。24小時的自動櫃員機不再僅是供緊急提現之用,而成為正常業務的壹部分。

1979年,成為全球的首要外幣交易代理。

1981年,收購“大來信用證”(Diners Club)。

1982年至1984年間,在加利福尼亞、佛羅裏達、依利諾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收購儲蓄(Savings)與貸款業務,使花旗集團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控股公司。

1984年,花旗銀行倫敦分行成為錢伯斯清算公司(CHAPS Clearing Company)的創始成員機構之壹。錢伯斯清算公司是僅次於美國Fedwire的全球第二大實時大體結算系統(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system)。

1985年,在紐約開辦“直接連入”(Direct Access?)服務,通過個人電腦跟花旗銀行連結。

1986年,在紐約與香港首次使用觸屏式自動櫃員機(touch-screen automated teller machine)。

1989年,成為抵押信用卡(securitized credit card receivable)的首要發行人。在紐約長島市科特廣場(Court Square)的壹座新摩天大樓建成。

1992年,花旗銀行成為美國最大的銀行。花旗集團的分支機構遍布90多個國家。

1993年,成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及簽帳卡的發行人與服務提供人。將1980年代收購的各家存款銀行合並,並以“花旗銀行聯邦儲蓄銀行”(Citibank, FSB)之名統壹運作。

1994年,開設俄國第壹家外國獨資商業銀行。

1995年,在闊別45年後,在中國大陸開設第壹家具備全面業務的(full?servic)分行,並在越南與南非開設分行。

1996年,擁有亞洲最多的信用卡。臺灣是美國以外第壹個信用卡數量超過100萬張的國家/地區。

1998年10月8日,花旗公司(Citicorp)與旅行家集團(Travelers Group)雙方的所有屬下合並成為花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Citigroup Inc.)。花旗銀行繼續保持為花旗集團旗下的強勢品牌。

2005年7月1日,花旗銀行香港分行轉移至在當地註冊成立的花旗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日,花旗銀行中國內地分行轉移至在當地註冊成立的花旗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007年4月9日,花旗銀行宣布合並臺灣的華僑銀行,並以花旗銀行為存續銀行,華僑銀行為消滅銀行。

花旗集團董事會

C. Michael Armstrong

休斯(Hughes)、美國電話電報(AT&T)及Comcast公司,退任主席

Alain J.P. Belda

美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主席與首席執行長

George David

聯合技術公司(United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1),主席與首席執行長

Kenneth T. Derr

雪佛龍股份有限公司,退任主席

John M. Deutch

麻省理工學院,教授

Roberto Hernández Ramírez

墨西哥國家銀行(Banco Nacional de Mexico),主席

Ann Dibble Jordan

顧問

Dudley C. Mecum

Capricorn控股有限責任公司(Capricorn Holdings LLC),常務董事

Anne Mulcahy

施樂(Xerox)公司,主席與首席執行長

Richard D. Parsons

時代華納,主席與首席執行長

Charles Prince

花旗集團,首席執行長

Judith Rodin

洛克菲勒基金會,總裁

Robert E. Rubin

花旗集團,行政委員會主席與主席辦公室成員

Franklin A. Thomas

TFF Study Group,顧問

Sanford I. Weill

花旗集團,主席

Robert B. Willumstad

花旗集團,總裁與首席營運長(Chief Operating Officer)

Gerald R. Ford閣下

榮譽董事。美利堅合眾國卸任總統。

主要競爭對手

美洲銀行(Bank of America)

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匯豐集團(HSBC)

德意誌銀行(Deutsche Bank)

大中華地區

中國大陸(China - Mainland)

北京(Beijing)

廣州(Guangzhou)

上海(Shanghai)

深圳(Shenzhen)

天津(Tianjin)

成都(Chengdu)

香港(Hong Kong)

金鐘(Admiralty)

銅鑼灣(Causeway Bay)

中環(Central)

紅磡(Hunghom)

觀塘(Kwun Tong)

美孚(Mei Foo)

旺角(Mongkok)

北角(North Point)

沙田(Shatin)

尖沙咀(Tsim Sha Tsui)

荃灣(Tsuen Wan)

屯門(Tuen Mun)

灣仔(Wanchai)

元朗(Yuen Long)

澳門(Macau)

臺灣(Taiwan)

板橋 (Banciao)

新竹(HsinChu)

高雄(Kaohsiung)

臺中(Taichung)

臺南(Tainan)

臺北(Taipei)

桃園(TaoYuan)

亞洲及太平洋地區

澳大利亞(Australia)

巴林 (Bahrain)

孟加拉國(Bangladesh)

文萊 (Brunei Darussalam)

關島(Guam)

印度(India)

印度尼西亞(Indonesia)

日本(Japan)

韓國(Korea, Republic of)

馬來西亞(Malaysia)

阿曼 (Oman)

巴基斯坦(Pakistan)

菲律賓(Philippines)

沙特阿拉伯(Saudi Arabia)

新加坡(Singapore)

斯裏蘭卡(Sri Lanka)

泰國(Thailand)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United Arab Emirates)

越南(Vietnam)

歐洲

比利時(Belgium)

捷克(Czech Republic)

法國(France)

德國(Germany)

希臘(Greece)

匈牙利(Hungary)

意大利(Italy)

波蘭(Poland)

俄國(Russia)

西班牙(Spain)

土耳其(Turkey)

英國(United Kingdom)

拉丁美洲

阿根廷(Argentina)

巴哈馬(Bahamas)

巴西(Brazil)

智利(Chile)

哥倫比亞(Colombia)

多米尼克(Dominican Republic)

墨西哥(Mexico)

巴拿馬(Panama)

秘魯(Peru)

玻多利格(Puerto Rico)

烏拉圭(Uruguay)

委內瑞拉(Venezue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