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剪開孩子冬季校服,發現填充物竟是塑料布和碎紙片,妳怎麽評價這件事?
開始正式文章之前,我先吐槽壹下啊,現在很多東西真的是已經變質了,有多少學校裏面,吃的最差的是學生?穿的最差的也同樣是學生,住的最差的,還是學生,按道理來講,學校不應該是祖國未來之棟梁嗎?為何在教書育人的學校裏面卻成了最低等待遇的生物?
我相信大家都有這種類似經歷,學校裏要開什麽座談會或者什麽活動吧,不管是大太陽還是大雨,學生都得在最惡劣的環境下完成這場活動,保證所謂?領導?的開心,而領導們呢?下雨天有傘,炎熱天氣可以站在陰影處。
並且所謂的座談會壹開就開好幾個小時,說壹些毫無意義的東西,讓的學生們壹個個都不堪其擾。
還有便是食物方面,很多學校裏的學生吃的真的是差,花最多的錢,卻要吃最差的食物,簡直過分好吧。現在連校服也是質量這麽差,就是這麽教書育人的?
河南商丘壹家長看到孩子的校服袖口有個疙瘩,無意中剪開,竟然發現校服裏全是塑料布與碎紙!原來以為用黑心棉已經夠黑的了,沒想到還有更狠的,連黑心棉都顯成本高了!
校服,通常都是學校通過招投標或者指定廠家方式為學生訂做,對學生而言,校服款式基本沒得選擇就算了,價格也通常沒有與市場價接軌,作為批量制作的校服,價格普遍高於同等質量衣服的市場價。更神奇的是,價格高還不是和質量好掛鉤的,就如河南商丘的以上壹幕。試問,這樣的校服如何在寒冬裏保暖?
學生掏錢購買校服,結果卻是這種完全以次充好、質量低下的產品,叫人情何以堪。那麽,校服出現這種問題的責任,是在於學校,還是在於生產者呢?
原則上,學校並非是校服的生產者和銷售者
學生掏錢購買校服,明顯的屬於消費者。而與消費者相對應的就是生產者和銷售者。通常而言,學校並不會加工校服,也不具備加工校服的能力,故而不屬於生產者。有人認為,學校屬於銷售者,畢竟,學生是向學校掏錢購買校服的。其實不然。
學校的真正角色也是消費者。學校也只是向制造商購買校服,然後發送給學生而已,並非是將校服再次賣給學生。也就是說,學校實際上充當了壹個代理學生購買校服的角色,屬於代理人。
很多人說,學校銷售校服不合格,其實是錯誤的。那麽,校服出現這麽嚴重的質量問題,學校有責任嗎?
學校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我們都知道,產品出了問題,可以去找生產者,也可以去找銷售者要求進行賠償。然而,學校只是壹個代理人,有沒有法律責任呢?
當然是有的。按照我國民法典規定,代理人履行代理事務不符合要求的,是需要向被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
學校作為代理人購買的校服,出了嚴重質量問題,學校顯然未能盡到審慎註意義務,作為買方也未履行貨物檢驗義務,具有重大過錯,因此,應當對學生進行賠償。
而且,校服是學校要求必須購買的商品,具有特定用途和特定性,學生花錢購買,校服出了問題,學校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然,學校可以另行向校服廠家進行追償。
但話雖如此啊,這這麽重要的事情不可能是學校未盡到審查業務導致的,這裏面的油水大了去了,這種東西自古以來就是個肥差。
誠實信用不可或缺
在這個事件中,校服的生產者以次充好,顯然違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則之壹誠實信用。學校只負責收錢,只負責訂貨,卻不履行檢驗義務,不盡職造成代理事項,也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
反倒是,在這壹事件中,僅有最單純的學生將誠實信用貫徹到底了。究竟誰是學生,誰又是老師?
作為成年人,有些人只怕應該感到汗顏。最後,和諧社會的構建離不開誠實信用的幫助,爾虞我詐、見利忘義,註定走不長久,還可能遭受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