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上八萬的大寫怎麽寫
收據上“八萬”大寫為:捌萬元整。
相關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 銀發[1997]393號文《支付結算辦法》
正確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規定:銀行、單位和個人填寫的各種票據和結算憑證是辦理支付結算和現金收付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支付結算的準確、及時和安全。票據和結算憑證是銀行、單位和個人憑以記載賬務的會計憑證,是記載經濟業務和明確經濟責任的壹種書面證明。因此,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必須做到標準化、規範化,要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漏、不潦草,防止塗改。
註意事項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如壹(壹)、貳(貳)、三、肆(肆)、伍(伍)、陸(陸)、柒、捌、玖、拾、佰、仟、萬(萬)、億、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樣。不得用壹、二(兩)、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念、毛、另(或0)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如貳、陸、億、萬、圓的,也應受理。
(2)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後,應寫“整”(或“正”)字,在“角”之後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後面不寫“整”(或“正”)字。
(3)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在票據和結算憑證大寫金額欄內不得預印固定的“仟、佰、拾、萬、仟、伯、拾、元、角、分”字樣。
(4)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中有“0”時,中文大寫應按照漢語語言規律、金額數字構成和防止塗改的要求進行書寫。
(5)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入民幣符號“¥”(或草寫:)。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6)票據的出票日期必須使用中文大寫。為防止變造票據的出稟日期,在填寫月、日時,月為壹、貳和壹拾的,日為壹至玖和壹拾、貳拾和三擡的,應在其前加“零”;日為擡壹至拾玖的,應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應寫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應寫成零壹拾月零貳拾日。
(7)票據出票日期使用小寫填寫的,銀行不予受理。大寫日期未按要求規範填寫的,銀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出票入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