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的歷史意義有哪些?
香港回歸的歷史意義:
1、有利於推進祖國的和平統壹大業,促進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有利於促進香港地區的繁榮穩定與發展。香港回歸十余年,在壹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下,香港發展走向日益繁榮。
3、香港回歸是壹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成功實踐,通過香港回歸的實踐證明鄧小平提出這壹政策是英明正確的,同時為澳門問題的解決以及澳門的回歸提供了實踐的範本,最終也為解決臺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壹留下了壹筆寶貴的財富。
擴展資料前期準備:
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以2660票贊成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回歸後的穩定繁榮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區第壹屆推選委員會選舉董建華為香港特區第壹屆行政長官人選獲中央政府委任後,董建華於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區第壹屆行政會議成員。
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據董建華的提名,任命特區第壹屆政府23名主要官員。經歷了百年滄桑的香港回歸祖國,標誌著香港同胞從此成為祖國這塊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發展從此進入壹個嶄新的時代。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壹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時稱九龍司地方壹區)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
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裏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從1898年7月1日開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從而占領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雖然《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皆指香港島及鴨脷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國。
但中華人民***和國拒絕承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所有相關不平等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並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壹並交還。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交還給中國,但同時爭取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雙方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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