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兩年欠費 5 萬,收費合理嗎?
停車兩年欠費五萬,肯定是收費不合理的呀,最多壹天也就十塊錢的收費,兩年的話也就是700多天,7000多元,不能是上萬的。
社區停車收費標準最新規定: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區域最高地面停車服務收費標準每車每月70元。臨時社會車輛首小時內不收費,超過1小時按2元/小時收費(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24小時內)最高收取10元。
2.普通住宅小區業主擁有產權或者使用權的車庫或者車庫內的車位,按照普通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
3.住宅和非住宅小區,住宅業主按小區住宅物業服務費標準收取,非住宅業主按市場調節價收取。
小區停車管理規定
物權法:第三十條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而設立或者消滅財產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
第七十四條在建築物區分中,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在建築物區分範圍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所有權,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占有或者出租的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所有。
只要計算出的結果正確就是合理的,不過這種情況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
這樣的事情遠不止壹起。西安就有壹輛面包車停兩年多被收5.5萬停車費。不同的是,杭州這輛途銳價值近百萬,而西安那輛面包車的價值都已經抵不上停車費了。杭州這位車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可以正常行駛的車輛,停放在依法依規設立的停車位,與停車位管理方即宣告車輛保管合同成立,管理方負有看護保障義務,車主則負有全額繳納停車費的義務。車位管理方只要在顯著位置告示了停車收費標準。車主願意停放並且實際停放,雙方就達成了合意,車主就必須按照收費標準繳納停車費。當然,本著公平交易的原則,壹旦車輛長時間停放無人處理時,車位管理方有善意提醒義務,即告知車主長期停車將面臨巨額停車費的後果。杭州這個管理方已經多次與車主聯系,車主是因為自身原因讓車輛長期停放繼而產生高額停車費,理應承擔支付義務。
這個車主還算通情達理,除了把車移到停車場外,已經欠的近5萬元停車費也並未否決,而是承諾會繳納。畢竟,就算他不服,也沒有哪條法律能夠支持他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