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人才補貼政策2022
補貼對象:
1、2018年1月1日以後落戶沈陽、首次來沈就業創業且原籍非沈陽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小於35周歲)、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小於35周歲)以及技師及以上技能人才(小於35周歲),在沈陽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過沈陽市公租房政策。
2、對於經沈陽市科技局確定的高新技術、科技小巨人,科技“雙培育計劃”企業中2018年1月1日以後引進的首次來沈就業的成熟實用人才(原籍非本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技師及以上等級,在沈陽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過沈陽市公租房政策,需經用人單位推薦並蓋章後,按標準享受租房補貼。
壹、人才補貼申請流程為:
1、申請人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交相應的電子材料;
2、受理區人力資源局對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報材料。區人力資源局通過短信向申請人反饋審查結果;
3、審核區人力資源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內容審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請或向申請人作出說明並要求補充、修訂材料;
4、人力資源局在區人才工作網和區人力資源官網公示擬發放補貼人員名單。( 公示期壹般為5個工作日,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4、審議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提請審議,撥付辦結審議通過後,區人力資源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二、人才補貼申請材料包括:
1、《新引進人才補貼申請表》;
2、畢業證書;
3、學歷驗證認證報告,申請人戶口簿;
4、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金融社保卡;
5、申請人社保清單1份。
法律依據:
《北京市引進人才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進壹步優化本市人才隊伍結構,加強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保障,根據《關於率先行動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京發〔2017〕20 號)、《關於優化人才服務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精尖產業發展的若幹措施》(京政發〔2017〕38 號)及國家和本市引進人才相關政策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