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應急照明對EPS電源有什麽要求?
EPS應急電源作為壹種重要的消防備用電源,如果建築物意外情況導致市電中斷,就必須在最短 的時間內切換,為應急照明燈具供電。按照GB17945-2000國家標準(消防應急燈具),蘇州中鉆科創電 子提醒大家,為確保大樓的應急照明系統能正常運行,對消防應急電源EPS提出如下基本要求:
1、要求負責向普通應急照明燈供電EPS的供電中斷時間<5s.但對於高危險工作區及關鍵工作區的應急 照明而言,則要求EPS的供電中斷時間<0.25s。
2、為盡可能的利用市電,當市電電壓在187~242V(220V,-15%,+10%)的範圍內不允許EPS進入逆變器供 電狀態。
3、要求EPS配置足夠容量的電池組,以便在市電供電中斷時,至少確保應急照明燈可以繼續工作90min 以上。
4、EPS中的充電器對電池組的最長充電時間小於24H,最大充電電流小於0.4C(A)
這也是基於建築消防水平的提高,尤其是高層建築的增加,綜合整個大樓的應用特點來進行要求 的。目前,集中型應急電源經過不斷完善與發展,已經成為建築物必備的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