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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需要多少股東通過

股東會決議需要的股東通過比例是:

1、壹般決議事項,只需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2、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壹、普通決議和特殊決議是指什麽

1、普通決議是指對於股東會的壹般表決事項,僅需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即可通過的決議。

2、特殊決議是指對於股東會的特殊表決事項,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過。

二、股東會和董事會的區別

1、組成不同,職責不同,性質不同。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董事會由董事組成。

2、公司成立時,股東有義務繳付資本。也就是說,股東支付。歸根結底,公司是屬於股東的。股東會議有權對公司的許多重要事項作出決定。

3、大多數董事是由股東大會產生的,而少數是由成員大會產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壹股份有壹表決權。

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壹百零六條

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