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人票是什麽意思?
美國是壹個總統制的國家,在其早期的權力構架中,並沒有政黨的因素,只是在後來政治角逐中,政黨不斷在其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才孕育了美國現有的選舉制度,這是美國所獨有的。美國大選中公民投票被稱為普選,根據每州在國會中的參議院+眾議院席位總數多少,每州擁有數目不同的選舉人票。
在大選年,11月初舉行大選,選民在數名總統候選人之間選擇壹名,隨後各州統計每名候選人在本州所獲實際選票數,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即獲得本州全部選舉人票。
然後將候選人在各州所獲所有選舉人票數相加得出最終選舉人票數。由於全國***有538張選舉人票(對應於100個參議員席位+435個眾議員席位+哥倫比亞特區3個席位),因此首先獲得270張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將成為美國當選總統。
擴展資料
制度誕生
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上,爭議的焦點之壹就是如何選舉總統。不過當時還沒有“總統”的提法,會議初期提出的弗吉尼亞方案和新澤西方案以及後來的討論和各項決議中,都只是使用了“行政官”(Executive)的壹般措辭。
直到最後由莫裏斯起草憲法文稿時,才采用President的頭銜來稱呼新政府的首長。行政官的選舉方式,在制憲會議上主要有四種方案:由國會選舉,由各州州長選舉,由全國人民直選,由選舉團選舉。
由各州州長選舉和由人民直接選舉的方式壹開始就遭到了較多的反對,選舉方式於是只能從國會選舉和選舉團選舉中選擇,其中國會選舉的方式在壹開始就占了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