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被侵權的賠償標準
1、侵權人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
2、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或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
3、惡意侵犯知識產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
4、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要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通常需要滿足以下要件:
1、客觀侵權行為:指對他人的知識產權進行侵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復制、傳播、展示、銷售、制造侵權產品等。例如,未經授權復制他人作品、銷售假冒商品等行為都屬於侵犯知識產權的客觀行為;
2、主觀故意或過失: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須是有意為之或者存在過失。主觀故意是指明知是他人的知識產權而故意進行侵犯行為;而過失則是指對他人的知識產權存在疏忽或忽視的情況下造成侵權行為;
3、具有知識產權保護的客體:被侵犯的知識產權必須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如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只有針對具有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進行侵犯行為,才能構成侵犯知識產權罪;
4、壹定的社會危害性: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必須對社會造成壹定的危害。這種危害可以體現在經濟損失、市場秩序紊亂、創新動力受阻等方面,對社會和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綜上所述,知識產權被侵權的賠償標準包括給權利人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以及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四條
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因此受到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難以計算的,可以參照該權利使用費給予賠償。對故意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給予賠償。
權利人的實際損失、侵權人的違法所得、權利使用費難以計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百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了必要舉證責任,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等;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確定賠償數額。
人民法院審理著作權糾紛案件,應權利人請求,對侵權復制品,除特殊情況外,責令銷毀;對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責令銷毀,且不予補償;或者在特殊情況下,責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設備等進入商業渠道,且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