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男子持刀砍傷11人:精神病不是護身符,為何監護人難逃罪責?
湖北省荊門市發生壹起持刀傷人事件,造成11人受傷。所有的傷者都被及時送往醫院,沒有人有生命危險。該男子很快被警方抓獲,經過初步調查,該男子屬於“道路襲擊”,並有“精神病治療史”。目前,案件正在進壹步調查核實中。
其實,這起“男子持刀”事件,案件的審理過程並不復雜。然而,從案件公告的細節來看,涉案男子有“精神治療史”,這給案件註入了壹定程度的不確定性。因為大家都清楚,如果這個人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進行“黑客行為”,他多半不會受到“嚴厲懲罰”。
當然,就目前而言,還需要進壹步驗證男性“砍人”是否“病態”。然而,案件報告指出,該男子有“精神病就診史”和“沿路捅刀子”(這並沒有導致死亡)。當然,在很大程度上,應該屬於“病理性”犯罪。
因為,在大街上“攻擊”,如果行為是有預謀的,被黑客攻擊的11人,不太可能“所有的生命都沒有危險”。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沒有生活”就不值得感激。相反,從案件的角度出發,對“病態可能性”和“犯罪邏輯”進行了推斷。畢竟,本案的關鍵癥結在於,這名男子在襲擊發生時是否“生病”。
坦率地說,如果不是“病態”,問題就比較簡單了,可以直接依據社會危害性,追究刑事責任。然而,如果這名男子患有“病理性發作”,問題就會變得更加復雜。說實話,即使這11人沒有危險,但發生這樣的事情仍然會“鬧鬼”,還會帶來巨大的損失(治療費用、工作損失等經濟損失)。
因此,回到案件本身的事實和案件的後續處理上,“曾經生病”和“現在生病”的關系是否持續,就成為了更加重要的“破案依據”。畢竟,“病態謀殺”會涉及到“監護人”的責任。無論是法律理論範疇還是道德範疇,都應該是不可回避的。
壹個引人註目的細節,在媒體的報道過程中,其中壹名傷者說:“被捕的,是壹個精神病患者”。這並不是說犯罪者是“病態的”。然而,它也“接近”。而且,正如警方報告的那樣,基本上可以推測,涉案男子更有可能是“生病了”。否則,它不會在案情摘要中被直接披露。
所以,對於這起“男子持刀”事件,很大程度上已經排除了惡意襲擊的可能性。在這壹點上,回到“病得失控”的邏輯是很自然的。從某些方面來說,這樣的結果對整個社會來說是良性的,但對那些受到傷害的人來說卻是惡性的。
老實說,作為受害者,最大的願望是犯罪者能受到嚴厲的懲罰,他的損失能降到最低。然而,回到“精神病患者”的謀殺邏輯,這樣的願望似乎很難實現。因此,對於“受害者”來說,在案件簡報中聽到犯罪者有“精神病治療史”就等同於被告說他“可能會受到傷害”。
因為,從常識上講,被“精神病患者”傷害和被無緣無故地傷害差不多(即使監護人要承擔壹定的責任)。畢竟,目前的法律秩序和道德規範對“精神病患者”都極其寬容。因此,“病態犯罪”的標簽常常成為“精神病患者”的護身符。
當然,就“病理性犯罪”而言,究竟如何量刑或如何確定其性質,實際上涉及的問題更為復雜。因為,就“精神疾病”而言,這是壹個比較困難的問題。畢竟,“精神疾病”的鑒定既是壹個醫學問題,也是壹個倫理問題。甚至,根據哲學的邏輯,瘋狂和非瘋狂也是相對的。
正如福柯在《瘋狂與文明》中所論述的,瘋狂不是壹種自然現象,而是壹種文明的產物。如果沒有把這種現象稱為“瘋狂”並加以迫害的文化史,就不可能有“瘋狂史”。然而,現代社會,人們更多的是在保護精神病人的權利,但這真的好嗎?
然而,回到目前的狀況,只有從問責“監護”機制中尋找治理的可能性,也只有“嚴格治理”這條路才能走下去。否則,“精神變態者”就會變成“被寵壞的殺手”。當然,嚴格的問責制並不意味著監護人就應該代替犯罪的“精神病人”服刑。相反,具體的懲罰應該加強。尤其要嚴厲追究賠償責任。
然而,大多數“精神變態者”的家庭成員(監護人)也精疲力竭。因為,有些“精神疾病”是不能完全治愈的。因此,成為壹個“精神病患者”意味著要被照顧壹輩子。從合理的角度來看,謹慎是應該的,也是必要的。但回到生活本身,“精神病患者”總是要活下去,並支付治療費用。
因此,如果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他們就會陷入壹種半遺棄的狀態。這不僅導致了“流浪”(主動或被動),也導致了“偶發傷害事件”。歸根到底,“病理性傷害”確實不只是壹個可以擱置的簡單法律機制。因為弄清“精神變態者”的真實情況比處理這個案件要困難得多。
因此,治理“精神病患者”確實是壹個社會問題,因為當“監護人”不能更好地監督他或她,或者“精神病患者”沒有明確的監護人時,就需要壹定的社會機構(公益性質、政府性質)進行幹預。否則,咄咄逼人的精神變態者將成為“人類殺手”:“有罪但未受懲罰。”
當然,是否要嚴懲“精神病人”也是壹個需要討論的問題。說實話,如果只是為了同情,而不是對受害者的悲劇作出反應,那麽沒有底線來保護“精神病人”,就等於忽視了受害者的利益。因此,似乎應該對“精神變態者”的罪責認定做出壹定的調整。
當然,這將是壹條艱難的道路,不需要幾件案子就能撼動它。因為邁向更文明的人類的“每壹步”都是極其困難的。但每壹次觸摸都會被記錄下來,以支持更強大的系統。正如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所說,把“瘋狂”轉化為壹種醫學現象,就是把它變成壹種文明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