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廣東省資源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壹)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直接經濟損失金額超過上年度企業利潤表中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的,當年資源稅減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二)納稅人開采伴生礦,伴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伴生礦免征資源稅;
(三)納稅人開采低品位礦,減征百分之二十資源稅;
(四)納稅人開采尾礦,免征資源稅。
納稅人符合前款規定的,可以向稅務機關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並將相關材料留存備查。四、稅務機關與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建立工作配合機制。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應當做好意外事故、自然災害,以及***伴生礦、低品位礦、尾礦等的認定工作,***同加強資源稅征收管理。
本決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廣東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征稅對象稅率能源礦產煤原礦6.0%選礦4.0%煤成(層)氣原礦1.5%油頁巖、油砂、天然瀝青、石煤原礦2.5%選礦2.0%地熱原礦每立方米1元 金屬礦產 金屬礦產 黑色金屬鐵原礦2.0%選礦1.5%錳原礦2.5%選礦1.0%鉻、釩、鈦原礦5.0%選礦2.5% 有色金屬 有色金屬銅原礦6.0%選礦2.0%鉛、鋅原礦6.0%選礦3.0%錫、銻原礦4.0%選礦2.0%鎳、鎂、鈷、鉍、汞原礦6.0%選礦3.0%鋁土礦原礦5.5%選礦3.0%金原礦4.0%選礦3.5%銀原礦2.0%選礦2.0%鉑、鈀、釕、鋨、銥、銠原礦7.5%選礦5.0%輕稀土選礦9.5%鈹、鋰、鋯、鍶、銣、銫、鈮、鉭、鍺、鎵、銦、鉈、鉿、錸、鎘、硒、碲原礦6.0%選礦3.0%非金屬礦產礦物類高嶺土原礦4.0%選礦2.5%石灰巖原礦6.0%選礦4.0%磷原礦5.5%選礦4.0%石墨原礦7.5%選礦5.0%螢石、硫鐵礦原礦2.5%選礦2.0%自然硫原礦4.5%選礦3.0%天然石英砂原礦2.5%選礦2.0% 非金屬礦產 非金屬礦產 礦物類 礦物類脈石英、粉石英、水晶、工業用金剛石、冰洲石、藍晶石、矽線石(矽線石)、滑石、剛玉、菱鎂礦、顏料礦物、天然堿、芒硝、鈉硝石、明礬石、砷、硼、碘、溴、矽藻土、陶瓷土、鐵礬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原礦6.5%選礦5.0%長石原礦8.0%選礦6.0%膨潤土原礦10.0%選礦7.0%耐火粘土原礦1.0%選礦1.0%葉蠟石、透輝石、雲母、沸石、毒重石、方解石、蛭石、透閃石、工業用電氣石、白堊、石棉、藍石棉、紅柱石、石榴子石、石膏原礦7.0%選礦5.0%矽灰石原礦4.5%選礦3.0%珍珠巖原礦7.0%選礦5.0%重晶石原礦4.5%選礦3.0%其他粘土(鑄型用粘土、磚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紅土、水泥配料用黃土、水泥配料用泥巖、保溫材料用粘土)原礦每立方米0.5元選礦每立方米0.7元巖石類大理巖原礦3.0%選礦2.0%花崗巖原礦5.0%選礦4.0%白雲巖原礦7.0%選礦5.0%石英巖、砂巖、輝綠巖、安山巖、閃長巖、板巖、玄武巖、片麻巖、角閃巖、頁巖、浮石、凝灰巖、黑曜巖、霞石正長巖、蛇紋巖、麥飯石、泥灰巖、含鉀巖石、含鉀砂頁巖、天然油石、橄欖巖、松脂巖、粗面巖、輝長巖、輝石巖、正長巖、火山灰、火山渣、泥炭原礦5.5%選礦4.0% 砂石原礦3.0%選礦2.0%寶玉石類寶石、玉石、寶石級金剛石、瑪瑙、黃玉、碧璽原礦12.0%選礦8.0%水氣礦產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原礦3.5%礦泉水原礦每立方米3元鹽鈉鹽、鉀鹽、鎂鹽、鋰鹽選礦9.0%天然鹵水原礦6.0%海鹽 2.0%備註:原油、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鈾、釷、鎢、鉬、中重稀土等9個稅目按照稅法規定稅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