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樂後拖式自行車架北京交警查嗎
可能會被查,註意不要遮擋車牌。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4條規定: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壹)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四)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如果沒有遮擋,我們仍然需要參考交規,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寬度。盡管交規規定載客汽車外部行李架外及內置行李箱可用於裝載貨物,但私自安裝行李架的問題又得另當別論,嚴格算來屬於私自改裝車輛範疇,被查到要被罰款扣分的。在自行車運動資源豐富的地區,如青海等,交警早已對車載行李架見怪不怪,壹般情況下不會進行查處。大部分地區因為交規的不嚴謹,是否被處罰主要取決於交警的心情,隨意性較大。但嚴格來說,車載行李架確屬於違章,車友在這個問題上還是要慎重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