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詐騙銀行卡怎麽舉報
壹、舉報方式
1. 意識到詐騙後可以立即撥打銀行卡的客服電話,舉報投訴實施詐騙的銀行卡賬戶;
2.如果知道卡號是什麽銀行,可以登陸此銀行的網上營業廳或者在ATM機上輸入該騙子的卡號, 隨便填寫密碼,只要3次錯誤, 便能將此卡凍結,在24小時之間不能進行任何的交易。可以每隔幾個小時就操作壹遍,保證騙子的卡片壹直處於凍結狀態。
3. 如果能確認其是騙子或者騙子公司,要在第壹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或者報案。公安機關受理後,就會展開初查,進行甄別,如果確實涉嫌詐騙,會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公民可以采取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進行舉報,如果用口頭方式舉報的,工作人員制作完成筆錄後,舉報人有義務進行審查,審查無誤後需要簽名或者蓋章,。舉報人擔心被別人打擊報復的,可以要求不公開自己的姓名和舉報行為,公安機關會為其保守秘密。
二、預防方式
1.保護個人身份信息。不要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職務等重要信息。必要的情況下。手機裏不要存身份證照片或號碼。
2.不要認為沒有直接參與詐騙就不是犯罪。銷售銀行卡、手機卡為他人提供便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詐騙,涉嫌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3.提高警惕,不輕信他人,不貪圖小利,絕不出售、轉讓、出租、轉租、出借或購買銀行卡和支付賬戶(微信、支付寶等)),以免給犯罪分子提供“作案工具”。
4.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銀行卡、網銀、手機銀行設置復雜密碼;不要在其他任何網站設置與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相同的用戶名和密碼;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或轉發短信驗證碼等形式的動態密碼等。
5.時刻保持警惕,養成良好的支付習慣,控制好對外轉賬匯款的最後壹道關口。當收到熟人通過短信、微信、微博、QQ、郵件、語音等方式發來的轉賬請求時。或索要銀行卡、網銀密碼等重要信息,應電話核實確認;如果真的需要給對方轉賬,要盡量選擇第二天的支付方式,事後再核實。如有異常,應及時申請註銷;有移動支付習慣的消費者應選擇安全性更高的支付產品,並下載安裝正版應用軟件;避免為了分散和鎖定風險而在與移動支付軟件綁定的銀行卡中存儲過多的資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壹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