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鋼集團男職工疑因壓力大跳入高爐鋼水中自殺,員工自殺企業該擔責嗎?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企業是不應該承擔責任的。但是從人情方面講,希望企業能給壹些人道主義的幫助。
這件事警方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所以我們也無法準確得知這名男職工究竟是什麽原因尋了短見,但是人是自殺的,這壹點是可以肯定的。
根據網絡上傳播的視頻來看,這名男子先是把安全帽和手套扔到了爐子裏,然後縱身壹躍跳進了高爐鋼水當中。
前後不到壹分鐘的事情,同事們根本都沒有反應過來,壹個人就這樣沒有了。
這樣的自殺,完全就是猝不及防,別說是同事們反應過來去拉他,甚至連他想要自殺這個事情大家也想不到啊。
壹、員工自殺屬於個人行為,企業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員工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他想做什麽別人都管不著。只要不是作奸犯科,那麽也沒有人有資格阻止他。
而且根據我國工傷保險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看,自殺行為根本不能認定為工亡或者是工傷,這種自我傷害的行為法律是不認可的。
壹個人想要自我傷害,任何人都預料不到這個情況,所以以此來要求企業承擔責任就有點兒太不合適了。
企業是要妳來幹活的,不是幼兒園,還得管妳的人身安全。要是因為工作遇到的危險造成事故,那麽企業自然會承擔責任;要是自己想不開,企業可管不了這個事情。
二、這個人家中應該只有年長的父母了,希望企業也能給老人家壹些安慰。
自殺的男職工未婚,他這壹死,最難過的應該就是家中的父母了。
按照企業的說法,這名男職工34歲,他的父母應該是在60歲左右的年紀。眼看人到老年,卻要面臨白發人送黑發人的情景,想想就讓人覺得心酸。
男子自殺,應該是不會有什麽補償金的。年邁的父母日後無依無靠,他們應該怎麽生活呢?
所以希望這家企業能夠綜合考慮,給自殺男職工的父母壹些人道主義的補償。
這個事情完全就是壹個悲劇,不管是什麽原因導致的這名男職工壹時想不開,對於周圍的人來說都是壹個很大的沖擊。
離去的人不會有什麽感覺了,真正難過的是留在世上的人。他的同事、父母、親人,提到他的時候都忍不住會難過。
壹聲嘆息,珍惜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