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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壹、安全管理

1、建立項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負責項目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2、建立項目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項目安全、文明管理總目標,並逐級分解,按時考核。編制各項施工方案。

3、加強對分包單位和生產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簽定安全協議或責任狀,明確安全職責,確保安全生產。嚴格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做到在下達施工任務的同時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做好新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項目部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考核,每個班組必須開展“三上崗”班前安全活動。項目部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禁止無證人員進行特種工種作業。

5、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確保安全生產。

二、腳手架搭設

1、腳手架全部采用Ф48鋼管式腳手架。搭設前認真編制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安全技術措施,並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鋼管必須符合質量要求,表面應平整光滑,無銹蝕、裂紋、分層、壓痕、劃道和硬彎,新用鋼管應有出廠合格證。

3、腳手架基礎采用砼地坪,立桿基礎外側設排水溝,架體與建築物采用剛性拉結,拉結點按規範設置。

4、架體外立桿內,用阻燃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全部封閉,外架設置上下走人斜道,並綁設防滑條,斜道兩側 按規定設防護欄桿和踢腳桿。

5、卸料平臺立桿基礎采用砼地坪、立桿單獨設置,與腳手架和井架斷開,吊物卸料平臺臨邊設雙道防護欄桿和密目式安全網封閉,平臺上設置重量限載牌。

6、建築物內腳手架與外架搭設要求壹樣,立桿與承重架分開。

7、腳手架搭設時,由項目組織分段驗收,並辦理驗收手續。腳手架驗收合格,並掛合格牌後方可使用。

三、“三寶”“四口”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應正確使用安全帽,扣好帽帶,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2、架子外側、樓層臨邊、井架等處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或欄護。

3、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有合格證書,並做好定期檢驗。安全帶應高掛低用,掛在牢固可靠處,不準將繩打結使用。安全帶使用後應有專人負責,存在幹燥、通風的倉庫內。

4、樓梯口應設置1.2m高防護欄桿,電梯井口應設1.2—1.5m高防護柵門。電梯井內自二層樓面起不超過兩層(不大於10m)拉設壹道安全平網。

5、進出建築物主體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機進口處、外用升降機進口處等均應搭設防護棚。棚寬大於道口,兩端各長出1m,垂直長度2m,棚頂搭設二層(采取腳手片的,鋪設方向應互相垂直),間距大於30cm。

6、樓板、屋面等臨邊處應設置1.2m和0.6m兩道水平桿,並在立桿裏側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防護欄桿應與建築物固定拉結,確保安全可靠。

7、所有洞口的防護設施應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護欄桿漆刷紅白相間色。

四、施工用電

1、現場用電系統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每壹處重復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於10Ω,且不得少於3處(即總配電箱、線路的中間和末端處),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相連。接地電阻每月檢測壹次。

2、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二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體作電氣連接。垂直接地體應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材。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並應接至每壹臺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包括配電箱)。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於工作零線的截面。

3、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總配電箱(屏)、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三級保護。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內嚴禁用同壹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所有配電箱內應在電源側裝設有明顯斷點的隔離開關,漏電保護器應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 。分配電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在50—75mA,開關箱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30mA,手持式電動工具的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得大於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均應小於0.1S。嚴禁使用倒順開關。

5、配電箱進、出線應在箱底進出,並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護;配電箱內的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排列整齊,不得有外露帶電部分;箱內應設置銅質的保護零線端子板和工作零線端子板。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並應配鎖及有防雨、防砸措施。

6、施工現場照明用電應單獨設置照明配電箱,箱內應設置隔離開關、熔斷器和漏電保護器,熔斷器的熔斷電流不得大於15A,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應小於30mA,動作時間小於0.1S。並應使用三芯橡皮護套電纜,嚴禁使用花線和護套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纏綁在腳手架等設施構架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必須作保護接零。

7、室外燈具的安裝高度應大於3m,室內燈具應大於2.4m,大功率的金屬鹵化燈和鈉燈應大於5m。在下列情況下的現場照明應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1)室內線路和燈具安裝低於2.4m的;

(2)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工作場所;

(3)使用手持照明燈具的。

8、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電桿應采用混凝土或木桿,不得采用竹桿。木桿梢徑應不小於130mm。配線應分色(包括配電箱內連線),相線L1為黃色,L2為綠色,L3為紅色,工作零線N為黑色,保護零線PE為綠/黃雙色。

9、電纜幹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隨地拖拉或綁架在腳手架上。電纜穿越建築物、道路和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必須加設防護套管。嚴禁采用四芯或三芯電纜外加壹根電線代替五芯或四芯電纜。

10、現場的機動車道與架空線交叉時,架空線的最低點與路面垂直距離應不小於6m。當達不到要求時,應對線路采取保護措施,並懸掛醒目的警告標誌牌。

11、建立現場用電檢查制度,做到每月檢查壹次。對檢查、檢測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並履行復查驗收手續。

五、基坑支護

1、基礎施工前必須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施工工藝和支護結構。當基坑深超過5m時,應對支護結構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2、基坑臨邊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防護,其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3、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采用坑外降水時,必須有防止臨邊建築物危險沈降的措施。當支護設施產生局部變形時,應會同設計人員提出方案並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加固。

4、基坑開挖時設置的邊坡以及坑邊堆土、料具堆放的數量和距基坑邊距離等應符合有關規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5、基坑施工必須有專用通道供作業人員上下。設置的通道必須牢固可靠,數量、位置滿足施工要求並符合有關安全防護規定。

6、施工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作業時,應按施工方案和規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壞基底土層的結構。挖土機作業半徑範圍內嚴禁人員進入。

7、基坑支護結構應按照方案進行變形監測,並有監測記錄。對毗鄰建築物和重要管線等,應進行沈降觀測,並有觀測記錄。

8、基坑內作業人員應有穩定、安全的立足處。垂直、交叉作業時應設置安全隔離防護措施。夜間或光線較暗的施工應設置足夠的照明,不得在壹個作業場所只裝設局部照明。

六、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內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裝及拆除等施工工序、方法及根據砼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2、現澆混凝土模板的支撐系統必須進行設計計算。設計計算書應繪制細部構造的大樣圖,對材料規格尺寸、接頭方法、間距及剪刀撐設置等均應詳細註明。

3、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間距和剪刀撐、縱橫向支撐設置應符合施工方案要求,立柱底部應有墊板。其中立桿間距不大於2m,並按高度不超過2m設置縱橫水平支撐,支撐系統兩端設置剪刀撐。

4、模板上材料應堆放均勻,並不得超過施工方案的規定。各種模板應堆放整齊,高度不得超過2m,大模板存放要有防傾倒措施。

5、模板搭設後應組織驗收工作,認真填寫驗收單,內容要量化。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並做好驗收記錄存檔工作。

6、模板拆除前必須有混凝土強度報告,強度達到規定要求後方可進行拆模審批和模板拆除工作。拆除模板時,應設置臨時警戒線和派專人監護,並不得留有末拆除的懸空模板。

七、物料提升機(龍門架、井字架)

1、物料提升機應盡量選用建設主管部門鑒定或認可的定型產品。使用前必須經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認可,並懸掛驗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標誌。

2、提升機要有斷繩保護裝置、安全停靠裝置、上極限限位裝置,高架提升機還必須有下極限限位裝置、緩沖器和超載限制器。在便於司機操作的位置必須設置緊急斷電開關,在緊急情況下,應能及時切斷提升機 的總控制電源。

3、提升機的架件必須穩定,采用連墻桿穩定架體,連墻桿間距不得大於9m,且在建築物的頂層必須設置1組,架體頂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於6m。連墻桿與架體及建築物之間均應采用焊接連接。

4、提升鋼絲繩不得有毛刺、斷股、變形、缺油銹蝕現象,規格應滿足額定重量的提升要求,並且有過路保護裝置。鋼絲繩不得拖地,不得與其他部位摩擦;鋼絲繩過道應設置鋼絲繩檢查孔。

5、卸料平臺兩側應有高於1.2m防護欄桿和0.3m高踢腳桿,並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鋪設嚴密。各樓層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防護棚。

6、提升機吊籠的各桿件應選用型鋼,其底板材料應采用5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兩側設置高度不小於1m安全擋板或擋網,上部應有防護頂板。吊籠應設置防止物料滾落的安全門。嚴禁人員違章乘坐吊籠上下。

7、架體安裝、折卸要有專項施工組織設計。高速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計,有設計計算書和圖紙;低架提升機的基礎土層承載力不小於80kPa。架體的垂直度不得超過高度的3‰,並不得超過200mm;提升機不得裝設搖臂把桿。架體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外腳手架相連。

8、提升機必須采用可逆式卷揚機,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揚機。卷揚機應安裝在平整、堅實、幹燥、視線良好的位置上,遠離危險作業區,並搭設雙層防護棚。

9、卷揚機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卷筒與鋼絲繩直徑的比值應不小於30;卷筒上鋼絲繩應纏繞整齊,當吊籠處於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不得少於3圈;當鋼絲繩在卷筒中間位置時,架體底部的導向滑輪應與卷筒軸心垂直。

10、提升機應裝設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Ω。

11、卷揚機操作棚與提升機卸料平臺之間視線應良好,司機應能清楚地看見吊籠內和卸料平臺上的情況,高架提升機必須采用電視監控系統,防止誤操作。架體外側 應有明顯的層次標誌。高架提升機還應有可靠的通訊裝置。

八、外用電梯(人貨兩用梯)

1、吊籠應設有斷繩保護裝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裝置,安裝後應進行試驗,確保靈敏有效。吊籠門應有電氣或機械式連鎖裝置,只有當吊籠門完全關閉後,吊籠才能啟動。

2、卸料平臺兩側應有1.2m高的防護欄桿,並用密目網全封閉。平臺板必須厚實牢固、鋪設嚴密,宜采用4cm厚木板或防滑鋼板;各樓層卸料平臺必須設置防護門,非工作狀態時,應關閉防護門;地面進料口必須有自落式防護門,上方搭設規範牢固的防護棚。

3、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每班作業前應按規定進行試車,並做好交接記錄。

4、應設置起重量限制器,當重量或人數超過規定時,起重量限制器動作自動停止提升。載人外用電梯必須設置平衡重,嚴禁未加配重載人。

5、外用電梯必須制定詳細的安裝拆卸方案,基礎應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詳圖。安裝拆卸工作必須由取得資格證書的專業隊伍承擔。安裝後必須組織驗收,填寫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

6、架體的垂直度應在說明書規定的範圍內。架體與建築結構的附著裝置應符合說明書或施工方案的要求。架體附著裝置不得與腳手架連接。

7、外用電梯必須有可靠準確的上下聯絡信號,啟動或制動前必須鳴音示意。

8、外用電梯的控制箱、電器線路、電氣設備、絕緣狀況等符合有關規定,控制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9、外用電梯應安裝避雷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得大於10Ω。

九、塔吊

1、塔吊安裝拆卸必須有專項施工方案,基礎要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詳圖。作業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許可證,作業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

2、路基應堅實、平整、無積水,枕木之間應填滿碎石,不得松動。道軌應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固定式塔機基礎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塔吊上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線路應保持安全距離:1KV以下垂直1.5m,水平1m;小於安全距離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同時,要做好保護接零和重復接地(兼避雷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

4、塔吊應安裝靈敏可靠的起重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器(包括小車和駕駛室)、變幅限位器、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鉤保險裝置和卷揚機鋼絲繩保險裝置。行走式塔吊必須安裝防風夾軌器。

5、塔吊指揮、司機應持證上崗。指揮應使用旗語或對講機。

6、塔吊使用前必須按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內容中數據必須量化,並應履行驗收簽字手續。

十、起重吊裝

1、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內容應包括起重機型號選擇,平面布置,吊裝工藝及相應的安裝技術措施等。

2、起重機必須取得準用證,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起重扒桿作業前應進行試吊,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3、起重鋼絲繩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磨損、斷絲不得超標,其安全系數必須大於3.5。滑輪、地錨的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4、起重吊點的選擇以及所用索具的規格型號均應符合設計和有關規範要求。

5、指揮、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並由本機型的司機操作。

6、每次作業前均應進行試吊,正常後才能作業。

7、構件堆放整齊,樓板堆放不得超過 1.6m,大型構件堆放應有穩定措施。

8、高處吊裝作業時,應系安全帶。對作業區域應設置警戒線,懸掛警戒標誌,並派專人監護。

十壹、施工機具

1、平刨應設防護罩,刨刀設護手裝置。刨厚度小於30mm或長度小於400mm的木料時,應用壓板、棍推進。

2、鋸片應設防護罩,上方設防護擋板,傳動部位設防護罩,鋸料接近端頭應用推棍送料。

3、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有良好的保護接零。在潮濕和金屬構架等導電良好的場所作業時,應穿戴絕緣用品。

4、鋼筋冷拉作業區和對焊作業區應有安全防護措施。鋼筋機械的傳動部位應裝設防護罩。

5、電焊機壹次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線長度不得超過30m,壹、二次線接線柱與外殼絕緣良好,並設有防護罩。不得使用手動電源開關,應使用自動開關。焊把線應使用橡皮電纜,老化、破皮或接頭超過三處的應及時更換。電焊機應有防雨設施。

6、攪拌機的離合器、制動器應保持正常狀態,其操作手柄應設保險裝置,料鬥應有保險鉤,傳動部位應有防護罩。攪拌機應搭設防雨、防落物的防護棚,操作臺應平整、有足夠的空間。

7、各種氣瓶應有標準色標或明顯標誌;各氣瓶間距應大於5m,距明火應大於10m,否則應采取隔離措施。氣瓶使用和存放時均不得平放,並不得在強烈的陽光下曝曬;氣瓶必須裝有防震圈和安全防護帽。

8、翻鬥車應有準用證,其制動裝置(包括手制動)靈敏有效。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料鬥內不得乘人。

9、潛水泵必須做好保護接零,並設動作電流小於15mA的漏電保護器,電纜線及密封完好,作業時30m以內水面不準有人進入。

10、打樁機械應有準用證。打樁機應裝設超高限位裝置。作業應有專項施工方案,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11、所有用電施工機具,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保護,並裝有靈敏可靠的觸漏電保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