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解釋:做人不能太陳曉?要詳細的哦
盡管黃光裕身在囹圄,但是有超過90%的網民卻站在黃光裕的壹邊。“做人不能太陳曉,用人不能用陳曉”。壹些言辭甚至更加激烈。
王育琨:陳曉十宗罪
黃光裕行事少了點敬畏,進了監獄。但是罪罰否定不了黃光裕是國美老板這個事實。陳曉更沒有敬畏,他要挑戰的是中國自古以來的基本倫理和基本商業秩序。在日本社會,背叛老板的陳曉,是要被唾棄的,是沒有立足之地的。作為人何謂正確?大家都回到這個原點上來吧!。
陳曉N宗罪之壹:陳曉只有恐懼和畏懼。他把壹個充滿恐懼的選題突然拋給沒有任何準備的同事:是跟著在監獄裏代表這錯誤的黃光裕,還是跟著代表著正義的他?陳曉這個選題是個陷阱,那些***事多年的同事,選什麽都錯!害人不淺的選題!讓人永遠不得翻身的陷阱!
陳曉N宗罪之二:陳曉“逼高管站隊”還顯示陳曉沒有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千年古訓。己所欲也不能施於人,這是當今潮流。古訓和潮流統統給陳曉的野心讓路。只不過這個野心被“為公司好”包裝著。
陳曉N宗罪之三:野心無所不用其極。去年5月引入貝恩資本時,陳並沒有知會黃,鎖定了貝恩,並與陳進行了綁定:貝恩資本的董事人選陳曉、王俊洲、魏秋立等中的兩個被免職就將以1.5倍的代價回購24億元贖回可轉債。協議還規定,陳曉如果離職,只要在銀行出現1億元的不良貸款,貝恩即可獲得24億元。
陳曉N宗罪之四:私賣國美以求錢、求辱。知道陳曉心事重,沒想到他為了壹己私利置國美安危於不顧;知道有些美國投行陰狠墮落,沒有想到貝恩資本如此之肆無忌憚,買通壹個“內奸”,“貝恩領銜國美決戰”,公然挑釁中國人的良知和公論!陳曉還是放下“為了國美好”的旗幟吧,公眾不可欺!
陳曉N宗罪之五:低俗、庸俗、媚俗。壹如慕雲五兄看得明白,看來陳曉很三俗啊——趁火打劫,是為低俗;明義暗利,是為庸俗;引狼入室,是為媚俗。
陳曉十宗罪之六:公然違背公司法。
陳曉十宗罪之七:亂倫,把內部人控制推到極致。
陳曉十宗罪之八:動輒以搞垮國美為要挾。
陳曉十宗罪之九:砸了職業經理人!
陳曉十宗罪之十:權術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