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的警銜都有哪些?警監、警司、警督分別都是何頭銜?
壹、擔任行政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據下列標準評定授予警銜:
(壹)正部級職務人員:可授予總警監。
(二)副部級職務人員:可授予副總警監。
(三)正廳級職務人員:
現任部長助理職務的,德才表現較好,可授予壹級警監。
其他正廳級職務人員,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三十年的,或者 任現職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三十五年的,可授予壹級警監;
其余的可授予二級警監。
(四)副廳級職務人員:
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六年、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的, 或者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三十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三十五年 的,可授予二級警監;
其余的可授予三級警監。
(五)正處級職務人員:
現任省會(自治區首府)市和人口較多、治安任務重的地 級市公安局局長,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現職 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六年的,可授予三級警監;其余的可授予壹級警督。
其他正處級職務人員,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五年、參加工作滿三十二年的,或 者任現職不滿五年、參加工作滿三十八年的,可授予三級警監;
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十八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 的,可授予壹級警督;
其余的可授予二級警督。
(六)副處級職務人員:
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的, 或者任現職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六年的,可授予壹級警督;
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十六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年的 ,可授予二級警督;
其余的可授予三級警督。
(七)正科級職務人員:現任縣(市)公安局和地級市下設的公安分局的局長、政 委,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三年、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三年、參 加工作滿二十六年的,可授予壹級警督;其余的可授予二級警督。
其他正科級職務人員,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五年、參加工作滿三十二年的,或 者任現職不滿五年、參加工作滿三十八年的,可授予壹級警督;
任現職滿二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二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四年 的,可授予二級警督;
任現職滿二年、參加工作滿十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二年、參加工作滿十四年的, 可授予三級警督;
其余的可授予壹級警司。
(八)副科級職務人員:
德才表現較好,任現職滿二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六年的, 或者任現職不滿二年、參加工作滿三十年的,可授予二級警督;
任現職滿二年、參加工作滿十六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二年、參加工作滿二十年的 ,可授予三級警督;
任現職滿二年、參加工作滿八年的,或者任現職不滿二年、參加工作滿十二年的, 可授予壹級警司;
其余的可授予二級警司。
(九)科員(警長)職務人員:
德才表現較好,參加工作滿三十年的,或者現任縣 (市)公安局股、所、隊長,參加工作滿二十二年的,可授予三級警督;
參加工作滿十八年的,或者現任縣(市)公安局股、所、隊長,參加工作滿十四年 的,可授予壹級警司;
參加工作滿八年的,或者現任縣(市)公安局股、所、隊長,不具備授予壹級警司 條件的,可授予二級警司;
其余的可授予三級警司。
(十)辦事員(警員)職務人員:
德才表現較好,參加工作滿二十年的,可授予壹 級警司;
參加工作滿十二年的,可授予二級警司;
參加工作滿八年的,可授予三級警司;
參加工作滿四年的,可授予壹級警員;
其余的可給予二級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