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判斷壹個培訓機構是騙人的
1:《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了培訓公司,必須有培訓經營範圍的《營業執照》和《辦學許可證》。申請的經營範圍要含有培訓等業務。
2:非學歷教育機構校長年齡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專職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的相關教育教學經驗。
3:具有穩定的辦學經費來源,註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其中20萬元為風險資金)。
4:具有教學需要的辦學場地和教學用房,其中教學面積不少於80%。房屋產權清楚,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低於3年,適合辦學,無安全隱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為辦學場所。教室和辦公室應設在壹處。
5: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應當設立理事會、董事會或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組成人數應為不少於5人的單數),其中三分之壹以上的董事或者理事應當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
6:舉辦專業性較強、對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響較大的培訓須經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不得舉辦軍事、警察、宗教、政治等類培訓。
7:有2名以上具有專業資質的財務人員,2名以上專職行政管理人員,有壹定數量與開辦專業和辦學規模相適應的教師。
擴展資料:
(1)中華人民***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是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
(2)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3)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準執行。
(4)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並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民辦教育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