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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設計墓碑規格和樣式,如何選擇字體?

墓碑尺度,受傳統信仰風水的限制,都應取個吉利。可借助“風水尺”來裁定。南方有用“丁蘭尺”來定奪吉兇的。丁蘭尺的壹尺,約合38.1cm,將壹尺分成十格,並註上壹個字,即財、失、興、死、官、義、苦、害、丁等十個字。其中財、興、官、義、旺、丁屬吉祥格,可依尺度選用。而其它不吉利的失、死、苦、害格,則盡量避開。當今“魯班尺”廣為土木工程中所應用,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時,更為木工師傅所遵從。魯班尺上,分上、下兩檔,上部用於陽宅,下部用於陰宅。在長長的卷尺的每個cm中,都註有風水的吉兇。在現今的陵園中,運用魯班尺設計、施工,都很註重其中的吉祥數字。如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寬60cm,厚8cm;臥碑高55cm或者50cm,寬80cm,厚8cm。在魯班尺上則顯示出100cm橫財、順科。60cm進寶、橫財。80cm天德。55cm大吉。50cm進寶、納福。80cm財旺、及弟。

碑帖,“碑”和“帖”,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將歌功頌德、立傳、紀事的文字,先按字的點畫墨道兩側,鉤摹在石上,成“空心字”,或是直接用紅色顏料寫在石上,即書丹上石,然後再經鐫刻而立於某紀念處的稱“碑”,古代碑石上的字為書法名家、高手所書,字跡可供後人取法。將碑石上的字用薄紙、焦墨捶拓下來再經裝裱的稱為“拓本”,通常也稱為“碑”。

“帖”原是指書法家的墨跡真筆。為傳播、學習需要,宋代以後出現將匯集的名家真跡,經鉤勒上石或上棗木板,經鐫刻捶拓,這樣的匯帖刻本,也稱“帖”,如著名的有“淳化閣帖”、“寶晉齋法帖”。“碑帖”現在已合為壹辭,用來泛指供學習書法取法的範本。----《古代碑帖鑒賞》 費聲騫

“碑帖/html/bwjw/2552.html”常放在壹起合稱,其實“碑”主要指漢、魏、唐碑,按照類型來分,則有墓碑、廟碑、造像和摩崖等;“帖”則是指書人的書劄或詩稿等。因為古代沒有照相技術,只能依靠拓本流傳,隨著印刷術的提高,碑帖拓本專屬收藏,流通漸少,因而所謂的碑帖收藏,實際上是指拓本(或拓片)收藏。

幾種常用碑文的寫作作壹簡單介紹。

(壹)墓碑

墓碑通常有擡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擡頭

擡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

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

碑文

(二)墓誌銘

墓誌銘常常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壹般由死者名和文種名組成。如《柳子厚墓誌銘》。

2.正文

壹般而墓誌銘正文內容由三個方面組成。壹是要簡單介紹死者的主要生平經歷;二是要評價死者主要的成就業績及其社會價值;三是要寫出立碑的意義,同時對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註明立碑的單位名稱、撰文者姓名,同時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誌銘立碑單位名稱或撰文者個人姓名已寫在標題下,所以落款只註明成文日期即可。

(三)功德碑

古代歌頌公德的公德碑在今天已基本絕跡,但今天為了表彰壹些先進的個人,比如捐資建校等也會立碑以紀念,這可以稱作當代功德碑。這類功德碑通常也有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標題通常由功德人姓名稱謂和文種名稱構成。如《某某先生捐資建校紀念碑》。

2.正文

正文敘述在何時、何地、為何原因、何人作了什麽好人好事,同時正文也要闡明立碑單位或個人的感激之情。

3.落款

落款署上立碑者名稱或姓名,並署明立碑日期。

碑文例文

碑文例文,青島,能逆睹也先生做。銘 記

拭淚執筆,拂涕銘文,勒石慰痛,記吾慈親!

五四年秋,九月二四,莊浪柳族,吾母臨世。

生不逢時,野菜為稀,五歲失恃,飄蓬無依。

及至成年,地貧災荒,饑人背井,弱女離鄉。

移徙彬縣,識吾尊父,從此以沫,冷暖相濡。

寒舍不富,國運不昌,上孝公婆,食菜省糧。

餓腹操勞,縫織綴補,愛我家姊,如同己出。

七九年後,伊始包田,瘠土創業,蜚譽區縣,

經緯有方,刻苦勤勉,三八紅旗,屢授模範。

禍福旦夕,慈母罹恙,堅強抗病,三載屙床。

彌留之際,猶思遠方,為兒不孝,累母牽腸。

回天乏術,零五永別,音容杳杳,人天相隔。

怨蒼天兮,不待皓首,怨隆地兮,嗚咽之秋!

五旬遺德,百年流芳,劬勞修身,賢孝名揚。

養育千恩,海闊天長。銘記於斯,喻嗣不忘!

殯葬親人的墳墓,壹兩代可以記清,三代以後就不清楚了,特別是經過遷徙、戰亂便不知祖墳何處。如何解決,人們想出許多辦法。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維系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系上纖維質的東西(紙或帛等),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或“明旌”)。但它卻容易,損壞,人們便另想辦法: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官級等。

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為方形、長方形,開始埋於墓穴內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築,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明是獨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墓)風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幹地支表明)。中產之家立中等墓碑,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識。

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形態、質地、文飾也越發多樣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巖、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榮譽狀”和裝飾品了。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澤及後代、流芳千古的社會風尚。

為不受風吹、雨淋、日曬等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便把碑表立於墓外,墓誌與銘埋於墓內。墓碑盛行於漢、唐,以後成為定勢。

樹碑是造墓的重點,按風水,都以墓碑的朝向來定向,這是墓地吉兇的重要環節。對墓碑的尺寸,文字的大小,樹碑動土的時間,都要慎重考慮。壹般情況下都是先下葬,後樹碑。其理由有二:壹,下葬之後,應留出壹段雨水與泥土結合的時間,使虛方變為實方,可避免樹碑時地面出現凹陷;二,下葬之後,留出壹段讓家人斟酌碑文內容的時間。尤其是名人的評價,語句的輕重都應深思熟慮.如:清代開國的順治皇帝,康熙二年下葬,康熙六年立碑。清朝第二代康熙大帝,雍正元年下葬,雍正五年才立碑。誠然,尋常百姓,也有下葬同時立碑者。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財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籍。墓碑的石材選用,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經不起風雨,極易風化。而今已被材質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巖系列所頂替。在色彩斑斕,材質堅固的花崗巖中,較受客戶青睞的有印度紅、珍珠白、山西黑。印度紅,象征著高貴、華麗、火紅的年華,輝煌的事業;珍珠白,象征著純潔、淡雅、絢麗的人生、不盡的哀思;山西黑,象征著莊嚴、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懷念。

風水情況,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裏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或戰爭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袁可立)葬之日為崇禎丁醜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塋二裏許,即勅建之塋道,旨同隧者也!”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歷,時節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幹支。天幹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結合起來,用以表示歷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醜……。還有些文人將壹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個月均分,每個月另有名稱。如壹月稱孟春,二月稱仲春,三月稱季春;四月稱孟夏,五月稱仲夏,六月稱季夏;七月稱孟秋,八月稱仲秋,九月稱季秋;十月稱孟冬,十壹月稱仲冬,十二月稱季冬。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如壹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壹月葭月、十二月櫟月。在墓碑上還常見“谷旦”、“吉旦”、“吉日”,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日期。“谷旦”出自《詩經》,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數時,用來湊字數的。還有在記不起或記不清生卒月、日時,往往書寫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則得到慰籍。 墓誌銘,包括墓誌、壙誌及墓表。東漢開始將碑立於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後來,在碑上還刻著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績,並加以頌揚。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官方曾多次禁止立碑。他們認為“漢以來,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晉武帝鹹享四年(278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於此,壹禁斷之。”由於幾次禁止立碑,於是墓碑轉入地下,從而產生了墓誌銘。從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間,有大量墓誌銘出土。

神道碑,起自北朝,北朝特註重風水,風水家們以南方為神道。其實神道即是向南的墓道,因而在神道上立碑,即為神道碑。在唐朝稱整體為長方形的為碑,而環首形或方圓之間,上小下大的稱碣。碑碣的使用,有著等級的區分。五品以上的官,可立碑,七品以上的官,立碣。到了清代,五品以上官吏用龜趺螭首碑,五品以下官吏用方趺圓首之碣。原則上庶民墓前不許立碑碣。但社會風氣是禁不住的,只是庶民所立的碑體小壹些,無趺座,而且墓碑上只寫姓名及生卒年、立碑人,不寫傳略及墓誌銘。

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 (對祖父)

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祖母)

顯考某某府君之靈 (對父親)

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 (對父親)

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母親)

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母親)

嶽父大人之靈 (對嶽父)

故嶽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 (對嶽父)

嶽母某太夫人之靈 (對嶽母)

故嶽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嶽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靈 (對老師)

先夫某某君之靈 (對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靈 (對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靈 (對朋友)

某君某某賢弟之靈 (對朋友或弟子)

什麽情況下立碑

壹種是改墳石時候就立下墓碑。

二種是人死後就進行定做在埋的時候立下墓碑,可隨著時間的推移,有很多人都喜歡生瑩墓。

生瑩墓即人還沒有死就進行定做,了解自己死後的棲息地,也給後人省去壹些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