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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興偉案件是怎麽回事

劉興偉,男,1955年出生,20歲進入撫順市電池廠工作。1982年,他與同廠壹女工結婚生女,上世紀90年代初,劉興偉與妻子先後下崗,只得以修理自行車為業。2003年5月,劉興偉患了腦膜瘤,借錢做手術切除,2005年初,看到家庭經濟難以為繼,還總有人追討欠債,劉興偉在身體還沒有恢復好的情況下,強撐著繼續經營修車攤。

2005年10月5日下午,在修車攤因與奔馳車主鄒華及父母鄒有學、白素艷發生糾紛,在被辱罵、打耳光、鐵器追打後,用刀將奔馳車主壹家三人捅成兩死壹重傷。2006年4月19日,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劉興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處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鄒有學經濟損失人民幣4.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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