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面臨的金融風險有哪些
金融風險大體可以分為8種,
按成因分類可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和投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與合規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
按市場主體對風險的認知可分為:主觀風險和客觀風險;按金融風險能否分散可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下面為大家具體的介紹壹下
壹、信用風險
狹義的信用風險:因交易對手無力履行合約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風險,即違約風險。
廣義的信用風險:由於各種不確定因素對金融機構信用的影響,使金融機歲埋構的實際收益結果與預期目標發生背離,從而導致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遭受損失或獲取額外收益的壹種乎橡螞可能性。
二、市場風險
狹義的市場風險: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的交易頭寸由於市場價格因素的不利變動而可能遭受的損失。
廣義的市場風險: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的交易頭寸由於市場價格因素的變動而可能帶來的收益或損失。廣義的市場風險充分考慮了市場價格可能向有利於自己和不利於自己的方向變化,可能帶來潛在的收益或損失。
三、流動性風險
2015年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流動性風險的定義為,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成本及時獲得充足資金,用於償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開展的其他資金需求的風險。
四、操作風險
狹義的操作風險:金融機構的運營部門在運營的過程中,因內部控制的缺失或疏忽、系統的錯誤等,而蒙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廣義的操作風險:金融機構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外的所有風險。
五、法律風險與合規風險
法律風險:壹種特殊的操作風險,指金融機構與雇員或客如遊戶簽署的合同等文件違反有關法律或法規,或有關條款在法律上不具備可實施性,或其未能適當地對客戶履行法律或法規上的職責,因而蒙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合規風險: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監管規定、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以及適用於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
六、國家風險
國家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與非本國交易對手進行國際經貿與金融往來時,由於別國經濟、政治和社會等方面的變化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七、聲譽風險
聲譽風險是指金融機構因受公眾的負面評價,而出現客戶流失、股東流失、業務機遇喪失、業務成本提高等情況,從而蒙受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