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介要承擔什麽責任
法律分析:責任內容:
1 因安排運輸疏忽,錯發、錯運、錯交、遲延運輸貨物,遺漏、錯誤繕制、簽發運輸單證、文件而給委托人造成的費用損失;
2 因受托包裝、加固貨物不當,而給委托人造成的貨物損失;
3 因臨時保管不善,造成委托人的貨物損失;
4 因選擇承運人、倉儲保管人不慎,造成委托人貨物損失;
5 因交付、接收貨物疏忽,沒有取得當時貨物狀況的證據,導致委托人不能向責任人索賠的損失;
6 因裝箱、拆箱、拼箱操作失誤,造成委托人貨物損失;
7 因自身過錯造成他人集裝箱箱體及附屬設備損壞;
8 因報關、報檢、報驗失誤,違反進出口管制規定或海關、商檢、動植物檢驗、檢疫機關要求而被有關當局征收額外的稅費,處以相應的罰款;
9 因代辦保險失誤,漏保、錯保、申報錯誤,造成委托人不能或難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
10 因侵權行為,造成第三方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壹條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壹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 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壹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後壹次轉讓並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五條 套牌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壹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被套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應當與套牌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