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標誌分為哪幾類
交通標誌分為以下幾類:
1、警告標誌,警告車輛、行人註意危險地點的標誌;
2、禁令標誌,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誌;
3、指示標誌,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誌;
4、指路標誌,傳遞道路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誌;
5、旅遊區標誌,提供旅遊景點方向、距離的標誌
6、道路施工安全標誌,通告道路施工區通行的標誌。
道路交通標誌設置的方式有哪些
1、門架式標誌或跨線橋上附著式標誌的箭頭,用來指示車道的用途或行駛目的地時,箭頭應向下,並指向該車道的中心線;用來指示出口方向時,箭頭應傾斜向上,傾斜角度應能反映出口車道的線形;
2、路側安裝的指路標誌,表示直行方向的箭頭應指向上方,表示轉向方向的箭頭應與轉向車道的線形保持壹致。同時出現向上和向左、向右的三個箭頭時,指向右側的箭頭應放置在最右側,指向上、左的箭頭應放置在最左側;
3、箭頭可以放置在主要標誌文字的下方,或文字壹側的適當部位;
4、公路的指路標誌應采用漢字,根據需要可與其他文字並用。當標誌采用中、英兩種文字時,地名應用漢語拼音,專用名詞應用英文。因版面規格限制時,部分英文可以采用縮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
全國實行統壹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